遭逼遷起訴霹政府等3造 農民敗訴須賠堂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遭逼遷起訴霹政府等3造 農民敗訴須賠堂費

農民不滿判決,在法庭外拉橫幅堅持爭取到底。
農民不滿判決,在法庭外拉橫幅堅持爭取到底。

(太平13日訊)霹州和豐竹芭新村9名農民遭逼遷,起訴霹州政府等3單位的土地訴訟案,今日有了判決,農民被判敗訴,必須賠償州政府2500令吉堂費。



9名農民不滿判決,決定上訴,並堅持繼續留在原地,直至上訴庭判決。

太平高庭司法專員莫哈末再尼今日在內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后,有此判決。

為民請命的社會主義黨和豐國會議員再也古馬,過后向代表律師索琳瞭解判決后,向出席的7名農民及支持者交代情況。



司法專員同情農民

再也古馬引述律師的談話,表示司法專員同情農民遭遇,也希望能協助到農民心聲,包括要求給予1年寬限搬遷,以及物色新地段給農民。

但他引述說,司法專員坦承此案只在其權限范圍外,唯有依據土地法典,宣判農民敗訴。

再也古馬指出,農民不滿判決,將通過律師上訴,法庭批准10天暫緩執行令,讓農民提出上訴。在這期間,農民繼續留在原地,直至上訴庭判決。

他坦言,司法專員依據土地法典下判,無可厚非,唯不滿的是,農民在當地務農數十年,也提供糧食來源,但遺憾法律不外人情,州政府沒有寬容,說“要趕就趕”,應給1年寬限搬遷,同時物色新地段給農民繼續耕作。

果農盧協利(46歲)對判決表示失望,遺憾法律無法保護農民,申請地契多年沒下文,耕種17年的心血白費,往后不知何去何從。

養魚場東主楊日強(45歲)透露,已投資4萬余令吉在養魚場,如今血本無歸,希望政府提供農地給農民。

新聞背景
限2週內搬沒撥地安頓

霹州和豐竹芭新村9名農民,因不滿和豐縣土地局去年4月,發出通告限令他們兩周內搬遷,州政府並未撥出地段安頓他們,讓他們無法謀生,因而去年7月14日入稟太平高庭,起訴政府3機構,包括和豐縣署土地局、州土地與礦物局及霹州政府,以便收回逼遷令。

9名農民為盧協利、楊日強、達哥斯峇仁、莫翰、都萊祖、卡德雷森、西惹、吉斯南及安峇拉根。

農民獲得和豐區國會議員再也古馬為民請命,及代表律師拿督安美嘉等協助,而辯方律師為霹州副法律顧問張拯宗。

農民去年4月13日接獲迫遷令,如果逾期遷出,可被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1年,農民先后致函土地局討論,要求收回迫遷令、物色新地段代替及將建校計劃轉移至園坵地,但沒下文。

農民繼5月致函州務大臣及要求會面,唯不果,7月農民致函和豐土地局要求會面,也沒下文,最后于7月14日被迫將案件帶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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