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近50萬.業者不肯續租 度假村租約鬧風波
(新山14日訊)華裔男子投資近50萬令吉,租下刁曼島的度假村經營,結果度假村完成裝修後,竟遭業者反指沒按時繳租為由而不肯續租,令他無所適從,希望拿回投資本錢。
事主聲稱,由於1月至3月是風季,較少人到海邊遊玩,業者曾口頭上說,1月開始收租金過於不近人情,允許他於今年3月起才開始繳付租金,然而,他分別於2月25日及3月25日開過3萬令吉支票給對方,對方都不接受,甚至找人破壞及偷走度假村設施。
華裔事主林永吉(43歲,住在刁曼島)今早通過馬華政府事務協調主任鄭志文召開記者會闡述,該度假村已有21年歷史,他經友人介紹接觸該名度假村巫裔業者。
他說,該度假村早前是由該巫裔和另一名華裔男子合股經營。
“另一名股東後來把股份全賣給巫裔業者,並交由後者接管,至今約8個月。”
他說,經過雙方商討,他於今年1月1日給對方6萬令吉訂金及投下40萬令吉裝修度假村,事後更付2萬5000令吉添購傢具,並從3月初開放度假村讓遊客入住。
經常找人來騷擾
“該度假村有60間房,在裝修好度假村後,對方希望我給他一間房居住,我答應後,他再要求多一間房,我也答應。”
他說,對方過後竟將房間租給遊客,賺取費用。
他說,由於合作上出現問題,有關者經常找人騷擾其家人及破壞度假村設施,如偷走及破壞輸送乾淨水的水管等。
將尋求律師團協助
鄭志文將尋求律師團協助,探討如何解決此事,目前暫向有關業者索取50萬令吉的賠償金,以解決糾紛。
他說,由於雙方早前已簽約,有關業者不能因私人因素而毀約。
“我已看過雙方簽署的合約,合約闡明,對方出租度假村給林永吉的期限是3年8個月。”
他說,對方被指到該度假村破壞及偷水管等設施,已屬犯法。
他說,他將和律師團討論,或要求對方賠償更多數額,也會到刁曼島會見對方,以及要求警方保護及防止業者繼續騷擾林永吉的度假村和家人。
業者︰拖欠租金
才被逼“騷擾”
報導:黃慧琪
刁曼島某度假村業者坦言,基於租戶林永吉拖欠租金,他才被逼“騷擾”有關者家人。
他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林永吉說話反覆,租金更一拖再拖,加上他尋找對方討論多次,以及發出通知信都沒下落,最終唯有通過騷擾方式逼租。
他說,要合作經營生意,就要用真心交友,而非賴賬之後才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有錢,不會賒賬。
“如果林氏沒錯,為何要擔心及害怕,甚至尋找政治人物協助?”
詢及事主是否有在2月25日及3月25日開支票給他,該名業者回應,或許對方已“開”支票,但他至今沒有收過支票。
他指出,他也找了律師協助,並願意出面提供所有資料及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