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控谋杀 比胜利手势 喊一马口号
(本报陈金荣摄)
(槟城14日讯)槟岛五条路组屋底楼发生的“随机杀人案”被告今天被带上庭控谋杀,在庭外面对记者时故意伸舌、摆出胜利手势,还喊出“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
过后,他更在庭内胡言乱语,甚至“插口”另一宗案件。
被告也趁机向探望他的家人及妹妹申诉:“那边没牙膏、牙刷,也没肥皂!”,同时要家人为他买烟及“咖啡乌冰”。
此案被告为林合业(译音,42岁),他今日被控谋杀罪名。
脸露笑容
被告今早在被庭警押上槟推事庭面控的一路上,一直喃喃自语,而在被提控后,当庭警押走他时,一见到摄影记者趋前,他竟停下脚步,脸露笑容,双手比出“胜利”的V型手势。
当巫裔女通译员以华语向他宣读其罪状,指案发在下午6时至7时之间时,被告还插嘴纠正她说,那是黄昏时分,而且当通译员唸出死者名字时,被告则说:“我不知他叫什么名!”
另一名印裔女通译员见状,唯有高声令被告安静聆听其罪名。
在通译员读完其罪状后,以华语问被告:“你明白我讲什么吗?”被告答:“明白”。
推事莫哈末阿敏遂将案展6月8日过堂,以待控方取得死者的脱氧核糖核酸报告。
被告没请律师,且不获准具保。案由诺法丁副检察司主控。
在庭内等待被押走时,被告也一度因为一名被控触犯交通条例的女生,听不清楚旁听席上其母告知的父亲薪金额,而高声以福建话代通话说:“1800令吉”,令在旁的庭警赶紧促他收声。
被告被控在2016年4月5日傍晚6时至7时之间,在槟岛五条路组屋区一咖啡店前,致死一名中年林强华(58岁),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下的谋杀罪。死刑是唯一刑罚。
新闻背景
持刀插死食客
根据报导,案中死者林强华(58岁,七条路鲜鱼中盘商)与妻子柯秀慧,是在槟岛五条路组屋区一咖啡店前用餐时,突被一名相信是患有精神病的华男从背后插刀,送往槟城中央医院抢救后不治。
嫌犯将一把相信是水果刀往死者后右颈椎下插后,还手握刀柄摇晃几下,才逃之夭夭。
柯秀慧惊叫声引来邻桌食客及小贩的注意,而当场将嫌犯围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