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向保险索交通津贴 不满意数额依法解决
甫拿新车被撞,导致车主长达一个月无车代步,欲向对方保险公司索取公共交通费津贴。
⊙来自安邦温先生指出,早前在太平发生小车祸,新车被撞毁,当时双方也协议报警处理。
他说,由于车辆是送往原厂维修,需长达一个月时间来维修,而这段期间被逼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出外处理事务。
他说,除了向对方保险公司索取维修费用,同时提出公交交通费车资津贴申请,从车辆送厂维修用了1个月,截至车资津贴又花了长达2个月。
他说,保险公司答应支付长达7天,每天30令吉车资津贴,一共210令吉,但是无车代步时间是长达一个月,所以之后提出上诉。
他说,尽管上诉成功,保持每日津贴金额,但从原有获增至14天津贴,而保险公司发出电邮注明,相关的赔偿数额是保险公司最终的决定。
他坦言,每日仅有30令吉并不足够, 所以建议两个星期的津贴至少获得增加至50令吉,现阶段保险公司拒绝上诉,是否可以向小数额索偿庭求助呢?
★麦嘉强律师
一般上,任何车祸发生后,被撞司机欲向肇祸司机索偿事项,包括维修费用和交通费津贴等等,所以是超过向小数额索偿庭5000令吉或以下条件。
保险公司都会委派相关人士衡量赔偿金额,若事主是不接受保险公司给予赔偿金额,唯委托律师透过法律采取法律途径起诉肇祸司机。
由于肇祸司机是在受保情况下,相关保险公司也会派代表律师,双方律师进行商讨把问题解决,倘若谈不妥互相起诉交由法庭宣判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