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采访肯雅案 台嫌犯未审先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新华社》采访肯雅案 台嫌犯未审先认罪

第2批电信诈骗嫌犯,包括台湾籍嫌犯,周三从肯雅被包机押解回到中国。(美联社)
第2批电信诈骗嫌犯,包括台湾籍嫌犯,周三从肯雅被包机押解回到中国。(美联社)

(北京15日综合电)中国官方《新华社》周五针对肯雅案进行报导,内容是其记者对2名台湾籍嫌犯及办案员警等人的访谈。除详述犯案情节,还包括两人对犯行的忏悔。



这篇报导提到,《新华社》记者是经办案机关批准,采访电信诈骗嫌犯及办案员警。但包括受访者在内的45名押解中国的台湾籍嫌犯,在公安尚未侦查完成及移送检方前,就对官媒坦承犯行。

根据报导,《新华社》访问了其中一名1992年生的桃园人简姓嫌犯,以及另一名现年37岁的台中人许姓嫌犯,但并没有访问此案中的任何中国籍嫌犯。

诈骗集团层层分工



24岁简姓男子说去年被人安排前往肯雅,住在当地联络人租住的别墅当中:“按照分工不同,‘一线’住在一楼,‘二线’和‘三线’住在二楼,老板‘胖财’单独住在一楼的一个房间里。”简男说,‘一线’约有10几人,在一楼客厅接听受害人电话,另外还有一个专门操作电脑的人。

据悉,“一线”中操作电脑的人按照老板给的电话号码,向中国发送大批语音简讯,勾引受害人上当回拨电话,“一线”人员先套出受害人的个资后,再转到“二线”。

简男说:“我们二线的人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或者顺义分局刑侦队的警员,受理客户的报案”、“(我们)冒充刑侦队警官,再按照话术上的内容跟客户讲,说他们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让客户提供姓名、家庭情况、职业、收入等信息,还有他们经常使用的银行账户。”

为了让受害人深信不疑,诈骗集团成员在打电话时还会播放预先录制的背景音,如医院、公安局等场景,同时还使用改号软体,可将来电显示为任何公安机关的电话:“我们让客户拨打114,查询手机显示的号码是不是公安局的电话。我们会给他1分钟查询时间,到时间再拨过去。”

简男说,他们会进一步套问出受害人的账户余额,如果是小额,就由二线直接诱骗对方转账汇款;如果金额较大,就会把电话转给“三线”,由“三线”的人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长继续跟受害人谈汇钱转账的事。

台湾人负责“高档骗术”

办案警员表示,“三线”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技术含量最高,有着高明的骗术,能应对受害群众各种问题和质疑。有时候为了一个“大客户”,老板甚至会专门请出优秀的“三线”上阵,最终目的就是骗受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许多电信诈骗集团中,老板和骨干都是台湾人,报导指出,肯雅诈骗集团中的老板“胖财”、“二线”和“三线”均为台湾人,“一线”则以没什么诈骗经验的中国人为主。

报导指出,老板“胖财”在招募人员时尤其看中那些有诈骗经验、有案底的人员,千方百计网罗到旗下。

底薪+分2红引诱犯罪

在“胖财”手下担任“三线”的37岁许男就曾经在台湾被判刑7个月:“我本人对电信诈骗的流程比较熟悉,因此胖财找到我,让我和他一起开工。”胖财为了赢得人心,甚至还先支付他10万台币(约1万2000令吉),让家境不佳的许男愿意为其卖命。

从许男和简男的供称细节得知,诈骗集团内部设立一个详细的“分红”制度。在一楼和二楼客厅里都摆放著一个白板。谁谈成的单子,哪个账号收到钱,在白板上都会有记录。

老板每个月结一次账,“一线”拿“底薪+分红”,底薪5000人民币(约3000令吉),分红一般为每单诈骗金额的3%;“二线”分红为4%~5%;“三线”则能拿到8%。

不过报导同时提到,老板在获得诈骗金额后,总是以各种理由拒发薪资。

中媒体:近10万人从事
电信诈骗源于台湾

中国多家媒体对肯雅案电信诈骗犯的采访报导指出,电信诈骗源于台湾,并声称台湾有将近10万人从事电信诈骗。

中共党媒《人民网》的影音新闻标题为“电信诈骗起源于台湾 打击电信诈骗需要两岸真正携手”。

《京华时报》的报导首先指出,资料显示,电信诈骗最早起源于台湾。1997年,一批台湾人编写话术开始实施电信诈骗。2001年,电信诈骗进入中国。近年来,电信诈骗愈演愈烈,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犯罪问题。

报导说,去年约有100多亿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中国卷到台湾。截至目前,中国警方已经向台湾警方通报了200多起涉及赃款10多亿人民币的电信诈骗案件线索和证据,但几乎没有案件扣押到赃款。

报导还指出,由于电信诈骗的赃款难以追缴,已诱使越来越多的台湾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目前,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

报导指台打击诈骗不力

《新华社》针对肯雅案报导,宣称台方打击不力,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导致很多嫌犯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被判刑的不到10%。

报导还声称,中国方面曾把大批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台湾,但台方并未予以严厉惩治。并指台湾法律证据认定标准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而遭诈骗赃款难以追缴,助长骗子的嚣张气焰和犯罪欲望。

报导说,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宣称,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50%以上,而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约600万令吉)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

其中,2015年12月29日,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杨姓出纳,就被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骗走1亿1700万人民币。

报导提到,2011年以来,两岸警方曾联手前往印尼、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先后组织多次跨国同步逮捕行动,逮捕电信诈骗嫌犯7700余名,其中台湾籍4600余名。

但因台湾量刑较轻,部份移交台湾警方处理的嫌犯,日后又在其它国家开设据点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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