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5日綜合電)中國官方《新華社》周五針對肯雅案進行報導,內容是其記者對2名台灣籍嫌犯及辦案員警等人的訪談。除詳述犯案情節,還包括兩人對犯行的懺悔。
這篇報導提到,《新華社》記者是經辦案機關批准,採訪電信詐騙嫌犯及辦案員警。但包括受訪者在內的45名押解中國的台灣籍嫌犯,在公安尚未偵查完成及移送檢方前,就對官媒坦承犯行。
根據報導,《新華社》訪問了其中一名1992年生的桃園人簡姓嫌犯,以及另一名現年37歲的台中人許姓嫌犯,但並沒有訪問此案中的任何中國籍嫌犯。
詐騙集團層層分工
24歲簡姓男子說去年被人安排前往肯雅,住在當地聯絡人租住的別墅當中:“按照分工不同,‘一線’住在一樓,‘二線’和‘三線’住在二樓,老闆‘胖財’單獨住在一樓的一個房間裡。”簡男說,‘一線’約有10幾人,在一樓客廳接聽受害人電話,另外還有一個專門操作電腦的人。
據悉,“一線”中操作電腦的人按照老闆給的電話號碼,向中國發送大批語音簡訊,勾引受害人上當回撥電話,“一線”人員先套出受害人的個資后,再轉到“二線”。
簡男說:“我們二線的人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或者順義分局刑偵隊的警員,受理客戶的報案”、“(我們)冒充刑偵隊警官,再按照話術上的內容跟客戶講,說他們身份信息被盜用,涉嫌洗錢,讓客戶提供姓名、家庭情況、職業、收入等信息,還有他們經常使用的銀行賬戶。”
為了讓受害人深信不疑,詐騙集團成員在打電話時還會播放預先錄製的背景音,如醫院、公安局等場景,同時還使用改號軟體,可將來電顯示為任何公安機關的電話:“我們讓客戶撥打114,查詢手機顯示的號碼是不是公安局的電話。我們會給他1分鐘查詢時間,到時間再撥過去。”
簡男說,他們會進一步套問出受害人的賬戶餘額,如果是小額,就由二線直接誘騙對方轉賬匯款;如果金額較大,就會把電話轉給“三線”,由“三線”的人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長繼續跟受害人談匯錢轉賬的事。
台灣人負責“高檔騙術”
辦案警員表示,“三線”在整個犯罪過程中技術含量最高,有著高明的騙術,能應對受害群眾各種問題和質疑。有時候為了一個“大客戶”,老闆甚至會專門請出優秀的“三線”上陣,最終目的就是騙受害人將錢款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在許多電信詐騙集團中,老闆和骨幹都是台灣人,報導指出,肯雅詐騙集團中的老闆“胖財”、“二線”和“三線”均為台灣人,“一線”則以沒什麼詐騙經驗的中國人為主。
報導指出,老闆“胖財”在招募人員時尤其看中那些有詐騙經驗、有案底的人員,千方百計網羅到旗下。
底薪+分2紅引誘犯罪
在“胖財”手下擔任“三線”的37歲許男就曾經在台灣被判刑7個月:“我本人對電信詐騙的流程比較熟悉,因此胖財找到我,讓我和他一起開工。”胖財為了贏得人心,甚至還先支付他10萬台幣(約1萬2000令吉),讓家境不佳的許男願意為其賣命。
從許男和簡男的供稱細節得知,詐騙集團內部設立一個詳細的“分紅”制度。在一樓和二樓客廳裏都擺放著一個白板。誰談成的單子,哪個賬號收到錢,在白板上都會有記錄。
老闆每個月結一次賬,“一線”拿“底薪+分紅”,底薪5000人民幣(約3000令吉),分紅一般為每單詐騙金額的3%;“二線”分紅為4%~5%;“三線”則能拿到8%。
不過報導同時提到,老闆在獲得詐騙金額后,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發薪資。
中媒體:近10萬人從事
電信詐騙源於台灣
中國多家媒體對肯雅案電信詐騙犯的採訪報導指出,電信詐騙源于台灣,並聲稱台灣有將近10萬人從事電信詐騙。
中共黨媒《人民網》的影音新聞標題為“電信詐騙起源于台灣 打擊電信詐騙需要兩岸真正攜手”。
《京華時報》的報導首先指出,資料顯示,電信詐騙最早起源于台灣。1997年,一批台灣人編寫話術開始實施電信詐騙。2001年,電信詐騙進入中國。近年來,電信詐騙愈演愈烈,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犯罪問題。
報導說,去年約有100多億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中國捲到台灣。截至目前,中國警方已經向台灣警方通報了200多起涉及贓款10多億人民幣的電信詐騙案件線索和證據,但幾乎沒有案件扣押到贓款。
報導還指出,由于電信詐騙的贓款難以追繳,已誘使越來越多的台灣人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目前,台灣有近10萬人以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為生。
報導指台打擊詐騙不力
《新華社》針對肯雅案報導,宣稱台方打擊不力,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導致很多嫌犯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被判刑的不到10%。
報導還聲稱,中國方面曾把大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台灣,但台方並未予以嚴厲懲治。並指台灣法律證據認定標準與中國存在較大差異,而遭詐騙贓款難以追繳,助長騙子的囂張氣焰和犯罪慾望。
報導說,中國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宣稱,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詐騙案損失,占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而人民幣1000萬人民幣(約600萬令吉)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
其中,2015年12月29日,貴州省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楊姓出納,就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億1700萬人民幣。
報導提到,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曾聯手前往印尼、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先后組織多次跨國同步逮捕行動,逮捕電信詐騙嫌犯7700餘名,其中台灣籍4600餘名。
但因台灣量刑較輕,部份移交台灣警方處理的嫌犯,日后又在其它國家開設據點行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