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20嫌犯被“解救” 網民嘲諷台灣詐騙島



經警方偵訊,20名嫌犯周六凌晨全部獲釋。(中央社)

(台北16日訊)“台人在馬涉電話詐騙,與中國搶人”風波越演越烈,雖然昨晚台灣成功“解救”20名涉案嫌犯,將他們帶回台灣,但此舉卻在网上掀罵戰,中國网民紛紛稱“台灣又刷新不要臉底線”,並稱台灣是“詐騙島”,特產是“詐騙犯”!

據報導,共有超過600名中國人成為這個電話詐騙集團的受害者,被騙取總數超過百萬。

諷嫌犯成英雄

台灣《中時電子報》報導,昨日時代力量黨團疾呼,要把在大馬扣押的台人接回來之后,再來究責;但嫌犯昨晚抵達機場后,因“缺乏事證”、“無法可管”,在機場放人。

中國媒體報導此事后,網友各種留言諷刺,“這些人在台灣都成英雄啦,台灣最美的是詐騙犯”、“一次又一次刷新我對不要臉的認知”等。

也有網民指,“台灣那邊的一百多個國家免簽用處體現出來了,隨時買張機票可以去詐騙,最后政府大大方方包專機當英雄接回來!”。

甚至有相信是台灣的網友也留言:“大陸剛剛指責台灣當局縱容詐騙犯罪,台灣自己就提供活生生的證據!”

今年3月26日,大馬警方與中國公安連跨5州突擊雪隆、森州、柔佛和檳城地區,搗毀一個國際電話詐騙集團大本營,逮捕114人,其中2人是本地男子,余者全來自中國和台灣。

台灣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周五說,中國派飛機在吉隆坡等候,要把原定遣返台灣的52名涉及電話詐騙案的台灣疑犯接到中國,引發“搶人”風波。

專家:若受害者非台灣人

將以未涉刑事罪放人

專家指出,依據台灣法律,如果台灣人在海外涉及罪案,但是被害人卻沒有涉及台灣人,最終很可能只能以“未涉刑事犯罪”原因而放人!

台灣資深檢察官表示,自海外押解嫌犯或人犯回台,若是台灣通緝犯,或在海外涉犯成為通緝犯,在台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

至于海盜等萬國公罪等罪案,涉案者則也一定解送檢警歸案。

但若非上述犯罪個案,就算在海外犯罪,台灣沒有被害人、也未掌握犯罪證據,恐只能以未涉刑事犯罪,面臨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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