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中国松手? 两岸见招拆招
(台北16日综合电)在两岸“抢人”的情况下,部分在大马涉及诈骗的台籍嫌犯周五晚已返台,与“肯雅案”出现迥然不同的发展,但在当事国家不同、个案不同、相关事证还不明朗的状况下,此案尚难论断是中国方面释出善意。
据了解,大马原欲将这52名台籍嫌犯遣返回台,但中国欲循肯雅模式向大马要人,以书面方式提出将中国籍嫌犯遣回中国,在台籍嫌犯方面,中国仅以口头方式表达要人。
司法互助程度不同
台湾《联合报》报导,在法务部、陆委会周五紧急联系陆方后,大马后续处理方式显与肯雅不同,但这是否意味中国“松手”或释出善意?目前恐无法延伸到如此解读。
首先,大马案与肯雅案都涉及个案及事证的问题,中国若欲强行押人,必须看证据是否足够,受害人是否全部都是中国老百姓,台湾警方是否有参与办案等,如果中国没有坚实的证据,管辖权的要件便会削弱,有利台湾取得管辖权的平等地位。
其次,各国之间的司法互助程度也不一样,加上台湾在马来西亚有代表处,与大马的官方互动与肯雅大相迳庭,在人多就近好办事的情况下,才能避免重演肯雅案。
在2011年菲律宾的诈骗案后,两岸已形成“对人管辖权”的作业模式,当台湾人与中国人在第三地合伙犯罪,“各自的人将各自带回”。站在台湾的立场,当然乐见中国回归2011年的模式,但在两岸当前的氛围下,难免要一案归一案、见招拆招。
法务部:不介入个案
台湾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20名台湾诈骗嫌犯因不是现行犯,在地检署也没有案件,由接机的警方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法务部不介入个案。
陈明堂指出,周五晚上回台的20人,都是由外交部接洽,在大马涉及非法入境、打工,而被大马行政拘留。
陈明堂表示,得知马来西亚一案后,周四晚主动与中国公安部联系,希望中国保障涉案台湾人的人权及诉讼程序,不要将这些人带回中国,以免破坏两岸多年共打累积的基础。由于此案中国未循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和台湾一起侦办,将在组团赴中协商肯雅案时,一并提出讨论。
徐永明轰法务部怠惰
20名台湾嫌犯在经过台湾与大马政府交涉后,周五深夜回台,但因罪证已交中国,缺乏具体事证,警方确认身分后就让他们回家。
台湾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周六早上受访时痛批法务部恶稿、怠惰。
徐永明说,台湾外交部努力要把人送回台湾,但法务部却没结合相关部会认真处理,更以大马将罪证送往中国当借口,难道从知道消息开始,完全没有时间去要吗?“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这样规定的吗?不要外交部奋力交涉,却还是加深外界对台湾的印象,就是只会纵放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