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亞才:以道理說服大眾 辯論意義具問責精神
獨家報導:黃治振
(吉隆坡16日訊)儘管房長和首長在19日辯論最後一分鐘取消,但還有一馬發展公司總裁阿魯甘達,昨日同意和行動黨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辯論1MDB課題,另加青體部長凱里要與柔佛王儲辯論國足課題,熱潮依然不減!
時事評論員陳亞才認為,辯論背後意義是透過面對面相互質詢,讓事件公開和透明化,並推崇承擔過失的問責精神,反之各說各話的口舌之戰也是“浪費口水”。
他指出,辯論旨在讓2人在公共議題上,在沒有第三者轉述或媒體報導的誤解下,以道理說服大眾,因此必須透過公平程序和論述答辯。
陳亞才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這股辯論風氣值得在國內提倡,因為有助利益相關者面對面說清楚,並公開釐清和反駁指控,達到公平說理。
他認為,為確保辯論有成效,則程序安排、地點、出席者的人數限制都需公平分配,其中主持人扮演重要角色,即確保雙方不離體和各說各話。
“雙方應針對主題和焦點論述,而不是不願回答對方問題而各講各的,否則那就不是辯論,而是各自表述;辯論也可安排觀眾發問使之更精彩,或請評論員即場點評,讓大家掌握得更好。”
他指出,西方國家經常針對公共議題舉辦聽證會,讓社會人士提出看法和質詢具體議題。
不會影響調查程序
陳亞才相信,辯論不會影響正在接受調查的案件程序,因為調查單位本該追蹤各方面可靠訊息。
詢及反貪污委員會早前勸告林冠英和阿都拉曼達蘭取消辯論一事,陳亞才不以為然,他認為反貪會是具有專業培訓和素養的團體,理應不容易受誤導。
“畢竟山竹園土地課題還在調查階段,並不是法庭審訊,不怕誤導裁決;反而調查本來就應該多方面追蹤訊息來源,並研究何者可靠,因此不會影響調查。”
他認為,辯論其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必須妥善安排,而不是把2個人“放在一起”,就稱之為辯論。
他也說,民眾關心和疑惑的往往是雙方說法不一,因此可透過辯論的對質,鑑定和對照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