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徒無殺人意圖 上銬放火意在恐嚇
獨家報導:呂嘉敏
(吉隆坡17日訊)“3兇徒縱火燒屋”案;警方查悉,3名兇徒沒持巴冷刀傷人,而是以手銬反扣3人,意圖旨在恐嚇!
消息指出,受害者(30餘歲,拖車員)或因受驚嚇過度,口供前後不一,先是告知因涉桃色糾紛惹殺機,之後卻指涉號及錢財糾紛。
據悉,受害者未和盤托出真正內情,並對案情有所隱瞞,不過,警方會從多角度調查。
據悉,案發現場並沒安閉路電視,警方只知3人是乘坐豐田ALPHARD休旅車干案。
警方相信,3名嫌犯若要置受害者於死地,只需揮刀砍人,無需浪費心力及從國外購買劣質手銬,再縱火燒屋,相信此舉旨在恐嚇。
警方待受害者情緒穩定,再正式向受害者錄口供。
此案於昨日凌晨1時40分,在隆市大城堡花園一間雙層排屋發生。
一名華裔男子遭3名相熟人士持刀槍入屋劫財尋仇,離開前還將他和年邁的父母以手銬扣在灑滿汽油的房內,企圖活活燒死3人。
兇徒縱火後鳴3槍示警,威脅男屋主和父母不能離開房間;慶幸,男屋主和父母在千鈞一髮時刻將手銬敲壞脫困,逃出火海。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36(蓄意縱火破壞)條文調查此案。
嫌犯曾寄宿受害者家
昔日兄弟,反目成仇!
其中一名持巴冷刀的嫌犯,落難時,曾借住受害者的住家,兄弟倆昔日肝膽相照。
據悉,不排除嫌犯因此熟悉受害者住家地形,因此闖入後,直奔受害者及父母在二樓的房間。
據知,嫌犯搶走一家3口的手機及電腦,以便受害者無法在第一時間聯絡附近的親友或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