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馬指責納吉善於犒賞 用錢控制巫統黨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敦馬指責納吉善於犒賞 用錢控制巫統黨員

(吉隆坡17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指責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善于用錢犒賞他人,也善于製造高薪“工作機會”給那些被他撤走的部長,這等手法完全控制巫統黨員。



“納吉相信錢是萬能的,再者,當有人丟了工作,他就會製造工作機會,讓這些人繼續賺更多錢。

“例如一個人不再當部長時,納吉就為此人製造一個同樣能領取部長級薪酬的工作機會,這筆薪酬對政府而言是大數目,而那個人就能賺很多錢和領取津貼。”

馬哈迪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說,這就是有些人不想放棄的原因,他們很喜歡這樣的環境。



“例如國陣后座議員理事會主席丹斯里沙里爾承認自己收了納吉100萬令吉、副貿工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也被打賞200萬令吉。

“從納吉身上得到好處的人當然不只這2人,若只有這2人,其他人會抱怨:‘那我呢?若你不給,我就不支持你’。”

他批評這等做法簡直就是貪污。

政黨聯盟須達共識

另外,他說,有些工程的競標者得標,不是因為朋黨,而是能力問題。

“難道競標失敗的人才會被標籤為‘不是朋黨’,那么我們該怎么做?確保所有競標者都失敗?這么一來,往后就沒人是朋黨?不過,這個做法只會讓國家陷入困境。”

至于巫統向伊斯蘭黨伸出橄欖枝事宜,馬哈迪認為,任何要聯盟的政黨,首先必須達到共識。

“若想法不一致,這是‘政治上的權宜之計’,例如國陣與馬來西亞人民團結黨(IKATAN)才是真正的聯盟,因為他們有共識。

“不過巫統和伊黨之間沒有共識,他們會站在一起,純粹為了‘我有難,你幫我;你有難,我支持你’。”

外國可批評勿干政

馬哈迪認為,外國不應干涉我國內政,不過它們若發現我國領導人不遵從法律,則有權批評。

“外國不應該干涉我國內政,因為我國有一套國人應遵循的法律。不過,納吉與法律背道而馳,因為他援引防恐法令來逮捕一些與恐怖主義無關的人士。我們很無助,可是能做什么?

“可記得柬埔寨的經歷?柬埔寨政府屠殺200萬人民,這是該國內政課題,當你認為屠殺自己人民沒問題,那么外國就不應該干涉。

“不過,若外國發現你不遵從法律,他們有權批評。”

拒收政府錢財禮物

馬哈迪說,由于他拒收政府任何錢財禮物等恩惠,因此前首相敦阿都拉和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至今都找不到他的罪證。

“當我下台時,阿都拉很努力在搜索關于我的罪證,可是他找不到;納吉也是在努力找,至今也是找不到,主要是即使我應得的東西,我都選擇不收下政府的錢。

“當我退休,政府要贈我一塊土地,我直言‘不,我自己買’。”

他還說,在他任期時,有很多價值不菲的大禮,也有26輛汽車,不過他都沒收下,反而還給政府。

“若我要收下錢財,我能這么做,不過生活方式是自己掌控的,我沒有宮殿、沒為兒女設婚宴,請問你有聽過我為兒女辦婚宴嗎?我沒這么做,因為我沒這筆錢。”

他說,他對金錢頗為謹慎,金錢對他而言不重要,他比較重視個人成就。

巫統主席職應設限期

馬哈迪說,一些人當權后,就會戀棧權位不想走,因此他認為可以考慮為巫統主席職設定一個期限。

“一些人有了權位,他們就會阻止一些有才幹的人或優秀的人加入巫統,因為他們為的不是黨,而是保住自己的權位。

“我不后悔我當初所做的一切,我只是對巫統黨員的思維感到遺憾,想當年,我放棄當首相,當時沒人要求我下台,我以為我為他們立了一個榜樣,即若在位久了,就請走吧。

“我走,並非因我不受歡迎,若我繼續掌權,我還能贏多一屆大選,可是我選擇走。

“這就是我限定每個國會上議員的限期為2屆,因為我發現有些上議員根本不想走。”

另外,他說,為巫統主席職設定一個期限有利處,也有弊處,若你不給領導人足夠的時間,他們就無法完成預期的目標;不過,若時間太長,領導人會濫權。

因此,他認為,不關乎一個人當權的時限,反而是若這個人犯錯,就應該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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