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行總裁丹斯里哲蒂說,國家銀行早在2014年向一馬發展公司發出警告,指該公司債台高築,存在金融風險。
她說,國行也曾經向管轄一馬發展公司的財政部,發出兩份備忘錄,以警告一馬發展公司債務纍纍的風險。
“當然,那是在我們雷達範圍(radar screens)內。我們監督它背負的債務,及他們會否對銀行業帶來系統衝擊。”
不過,哲蒂沒有透露,財政部給予國家銀行的回應。
哲蒂上週六在美國華盛頓接受“彭博社”訪問時強調,儘管國行在2014年認為,一馬發展公司無法攤還債務,但這不會對國家金融體制帶來嚴重衝擊。
她認為,目前大馬是時候“向前走”,把這些事情放下。
“(一馬公司債務重組計劃)和最終把其業務縮小的意圖,甚至可能解散,這些都給了馬來西亞向前走的機會。”
此外,一馬發展公司無法從海外撤回鉅資,國行已建議對該公司採取適當行動。
哲蒂指出,基於一馬發展公司無法出示證據,證明為何它無法遵從國家銀行指示,把18億美元(約70億令吉)從海外撤回,國行已建議,以“適當的行政執法行動”對付該公司。
“這項行政措施已經提呈予總檢察署,我們正在等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