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登记小孩(一) 跨国恋非婚生育拖累下一代 无国籍孩子想上学
报导:涂素燕
摄影:陈梓健
有一群孩子,他们是马来西亚人士和外籍配偶生育的下一代,或因父母婚姻关系不受我国承认,或非婚生孩子。
他们出生在这个国家,生长在这个国家,却不是我国公民,仅有一张红身分证。
他们无法享有大马国民福利,不能入读政府学校、没有医药福利、没有护照、没有投票权…形同这个国家的二等公民。
大马是他们唯一家园,他们没有其它地方可以去。
就算当二等公民,也只能留在这个国家,没有其它选择。
接受中小学义务教育是我国每个孩子享有的权益。
雪仪今年11岁,本来应该念小学五年级,但是,她从来没上过一天小学。
幼稚园毕业后,同龄小朋友都穿上校服上小学去了,她却被政府小学拒于门外。
父亲和姑姑没有能力送她到私立学校,她成了失学孩童。
小学对她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殿堂,别说中学、大学。
祖儿,另一位9岁的女孩,本来应该念小学三年级。
但跟雪仪一样,幼稚园毕业后,她就没有机会继续上学。
眼看着同龄的小朋友,都穿上校服上学去,她曾经问父亲:“为什么我不能上学?”
父亲除了自责,对女儿无法上学的原因,难以启齿。
雪仪跟祖儿未曾谋面,两个小朋友没有任何关系,然而,她们却有着相近的家庭背景、相似的命运。
永久居民身分居留
两人的父亲一样是马来西亚人,母亲是外籍人士,父母之间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她们在大马出生,因为是大马男性和外籍女性的非婚生孩子,无法成为大马公民。
她们的报生纸公民身分一栏,填写着“非公民”(Bukan Warganegara)。
她们也没有母亲祖国的公民权,而且母亲已经离开大马回国了。
她们是无国籍孩子,以永久居民身分,在我国居留。
民政10天接432份申请
去年年尾,民政党成立公民权特别专案小组,协助面对申请公民权问题的人士。
短短10天里,民政党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刘开强和副主任刘博文,就接获432份申请表格。
当中本地男子与外籍妻子所生的孩子无法获得公民权的案例就有215宗,差不多占所有案例的一半。
刘开强表示:“这215宗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他说,雪仪和祖儿的情况是典型案例,他相信,我国还有很多像她们这样的孩子。
这些孩子遍布全国各地,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尽管他们是“土生土长”的孩子,但家长却“错过”让他们在出生那刻获得公民权的机会,事后要申办公民权难如登天。
他感慨地说,自己处理公共服务事务以来,公民权问题最棘手,比许多“奇难杂症”还难解决。
结婚注册孩子才有国籍
刘开强指在我国外劳政策之下,很多印尼、越南、泰国等劳工来到我国工作和生活,日久后跟本地人相恋、生孩子或组织家庭。
异国恋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很多这类异国恋的男女,没有按照我国法律注册结婚,未婚生育,害惨下一代。
“而且很多时候,本地男性跟外籍女性未婚生了孩子,感情结束了,外籍女性就离开回国了。”
留下的孩子,既不是我国公民,也没有母亲国家的公民权,成为无国籍孩子。
“很多人以为,跨国婚姻孩子的国籍一定是跟父亲,或者可以选择跟父亲还是跟母亲。”
父母如果依足手续注册结婚,孩子的国籍确实可以选择跟随父亲或跟随母亲。
然而,非婚生的孩子,就没有这种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非婚生孩子国籍跟随母亲。
大马男性跟外国女性没有按照我国法律注册结婚,生下的孩子将无法取得我国公民权。
这些孩子虽然能以永久居民身分居留我国,不过,他们在成长过程、成年后、甚至老年,一辈子都会面对很多问题。
“他们在孩童阶段面对最大问题,主要是入学和医药。他们很难报读政府学校,没资格享医药福利或公费疫苗。”
非公民政府小学拒收
雪仪长得浓眉大眼,她的姑姑张女士告诉记者,许多人初次见到她,都说她不像本地华裔。
她父亲是本地华人,母亲是越南人,所以她是个混血儿。
父亲和母亲是在菜市场工作时认识对方,两人交往后决定结婚。
张女士说,他们本来要到天后宫注册,但是到天后宫询问后,才知道本地人跟外国人结婚,一定要到国民登记局之下的婚姻注册局办理手续。
没能力送私立学校
“后来我爸爸中风,我弟弟,就是雪仪的爸爸,忙着照顾他,所以没有去办注册。”
直到雪仪出世,他们都没有办妥结婚手续。
因为父母不是合法夫妇,所以雪仪报生纸上,种族栏目是跟随母亲的种族填写着越南人,公民地位一栏则填写着非公民。
当时,雪仪的父亲并没有察觉到女儿,原来没有大马公民权。
雪仪4岁时,就跟一般孩子一样上幼稚园,因为唸的是私立幼稚园,所以没有问题。
但到了报读政府小学时,校方指她不是大马公民,拒绝录取她,她父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家里没有能力送她去私立学校,幼稚园毕业以后,她就一直留在家里,没有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