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協會組織秘書 促請改革檢控框架

(吉隆坡19日訊)全國人權協會組織秘書羅冰彩(譯音)指出,該組織促請國家改革體制,其中一個重點是改革憲法闡明的檢控框架,確保區分檢控官和總檢察長的作用,並讓一個獨立可信的團體負責提控事務。

羅冰彩發文告說,其二是有必要將反貪污委員會,提升為一個擁有自主提控權的獨立且可信賴機構。

她認為,政府也必須設立一個獨立可信、與司法機構或國家領袖(executive)毫無瓜葛或牽連的馬來西亞司法委任委員會;首相向國家元首推薦聘請人選的權力,也必須被限制,並交由這個委員會負責推薦。

其四,她說,應設立一個獨立可信的全國警察總長辦公室,負責向全馬國民交代,而非向國家領導交代。

“再者,政府有必要跟循皇委會過去的建議,即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

羅冰彩說,國家也需改革全國大選的程序,確保一個乾淨公平的選舉。

“政府需廢除各種鎮壓合法異議和違憲的法律。”

她說,該組織支持公開調查一馬發展公司(IMDB)議題,並指任何不法行為都應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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