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非法霸佔泊車位 公眾無奈違泊接罰單
地點:威省商業區
(大山腳19日訊)威省不少商業區的商家,在店前以障礙物長期非法霸佔泊車位,導致駕車人士因車位不夠,被迫在路邊非法泊車,最終接“肉乾(罰單)”!
威省市議員陳宗興說,本身上任4年多來,接獲的相關投訴超過百宗,連診所都非法霸佔泊車位給醫生用。
他說,駕車人士投訴及質問市議會,為何沒對付有關置放障礙物,非法霸佔泊車位的商家,導致泊車位難覓。
“他們為了辦事,只好違規泊車,結果出來時來不及離開已被開罰單,並質問如此是否公平。”
陳宗興今日在其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時透露,為更有效打擊非法霸佔泊車位的商家,市議會已開會討論,擬定新方案對付商家,在本月尾召開的市議會常月會議,將由該會主席拿督麥慕娜宣布。
他說,威省一些商業繁忙區如登比蓋路、大山腳市區、馬朱商業中心、甘榜峇魯等,非法霸佔泊車位例子屢見不鮮,會這么做的商店包括輪胎店、雜貨店、汽車零件專賣店及洗車店等。
他指出,商家一般以垃圾桶、椅子、木棍和圓錐為障礙物霸佔泊車位,導致威省原本已不足的泊車位,更供不應求。
“我呼籲商家不要鋌而走險,應向市議會申請租泊車位,租費每月200令吉,1年則是優惠價1920令吉(原價2400令吉),申請3個月以上都會獲得折扣。”
“儘管如此,也有商家逾期不更新,以市議會的告示牌,繼續瞞天過海騙過執法員。”
陳宗興提議向商家開罰單
為有效對付非法霸佔泊車位的商家,陳宗興建議讓市議會執法員,直接對霸佔泊車位障礙物前的商店開罰單。
但他說,執法員反映在執法時,商家否認有關障礙物,反而要執法員先提出證據,證明該障礙物屬商家擁有。
他坦承市議會在這方面的執法面對此難題,執法行動也不能單槍匹馬前往,必須是一隊執法員出動,避免發生糾紛。
“一般執法員到場只有3種動作,即給通告(notice)、充公及罰款。充公障礙物後會開出罰單最高可達250令吉,第一次犯錯者會給表格要求他們申請向市議會租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