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教育比罰款有效
我國每年的車禍率可說節節上升,雖然政府已加強執法,但觸犯交通規則的駕駛者有增無減,這究竟是對駕駛人士的執法的問題或教育問題?
警方早前指出,將在全國各大道及聯邦大道安裝1200架自動執法系統(AES)攝影機,對付超速的車主,是否能有效地減少車禍呢?
超速駕駛是車禍的主要肇因之一,雖然警方有對違規者發出傳票,但不見得可“治得了”違規駕駛者,因為300令吉的罰款,可能對他們而言根本不成大問題。
我們在道路上常遇上魯莽駕駛者,他們在道路上橫衝直撞,超速及闖紅燈是他們的拿手本領,卻不知對身邊其他的公路使用者,構成極大威脅。
許多意外的發生,大部分是人為因素,魯莽駕駛造成他人傷亡最常見。就因一人的疏忽及魯莽,毀了一個家庭的天倫之樂,事后才來后悔,已是無濟于事。
要減少車禍,最重要是從教育著手,教育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培養守紀律的駕駛態度,比罰款來得有效。經濟較好的駕駛者,是不會在意交通罰款多寡的。
在學校,校方應該盡早向學生灌輸道路安全知識,有些學校通過公路安全競賽,讓學生有機會走在路上,使用自己的智慧與判斷力,來避免觸犯交通規則,這是一項值得鼓勵的活動。
小學生從小被灌輸遵守交通規則,長大后在公路上也會安全駕駛,因此教育駕駛者會比罰款更有效。
不過,對于一些屬勸不聽的違規者,除了罰款也要加強執法,嚴厲對付他們,如凍結或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