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店舖仍是总地契 须找回发展商跟进
购置一间店面至今已20年,但地契仍然是总地契。
⊙陈女士指出,他们在万挠一带买了一家店屋,如今约20年和已供完贷款。
“目前该店屋地契仍是总地契,发展商似乎也破产和更换,但未曾有发展商联络我们。”
她说,在她购买的店屋隔壁2排店屋亦是同样情况。
她想了解,如何才能把总地契的店屋分割成个人地契?
麦嘉强律师
首先,地契仍然是总地契的责任在于发展商,一般而言,发展商需在建筑落成后的6个月内,开始申请分割总地契。
事主需要先找出负责的发展商,再向对方确认是否已进行申请分割总地契,建议事主时常向发展商跟进申请进度,最好是以电邮或是信件询问,以便作为凭证。
若发展商确实已向土地局申请进行总地契分割,事主也可向土地局追问进度。
若发展商一直推诿分割总地契事宜,事主则可向房屋仲裁庭投诉。
另外,若是原有发展商已清盘,事主就需找回当初负责的清盘师,再向清盘师询问该店屋地契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