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店舖仍是总地契 须找回发展商跟进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0年店舖仍是总地契 须找回发展商跟进

购置一间店面至今已20年,但地契仍然是总地契。



⊙陈女士指出,他们在万挠一带买了一家店屋,如今约20年和已供完贷款。

“目前该店屋地契仍是总地契,发展商似乎也破产和更换,但未曾有发展商联络我们。”

她说,在她购买的店屋隔壁2排店屋亦是同样情况。



她想了解,如何才能把总地契的店屋分割成个人地契?

麦嘉强律师

首先,地契仍然是总地契的责任在于发展商,一般而言,发展商需在建筑落成后的6个月内,开始申请分割总地契。

事主需要先找出负责的发展商,再向对方确认是否已进行申请分割总地契,建议事主时常向发展商跟进申请进度,最好是以电邮或是信件询问,以便作为凭证。

若发展商确实已向土地局申请进行总地契分割,事主也可向土地局追问进度。

若发展商一直推诿分割总地契事宜,事主则可向房屋仲裁庭投诉。

另外,若是原有发展商已清盘,事主就需找回当初负责的清盘师,再向清盘师询问该店屋地契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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