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女導播酒後公然脫泳衣 法庭判監2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聞女導播酒後公然脫泳衣 法庭判監2週

趙小恬面對8項控狀。
趙小恬面對8項控狀。

新傳媒前新聞女導播,喝酒後在聖淘沙泳池裸露上半身,遭保安人員警告叫她穿回泳衣後,她再度脫下泳衣,保安員報警求助!



4名警員先後到場時,女導播卻把泳衣放在男警員肩上、向警員呼巴掌、吐口水、飆髒話,被判監兩周。

《聯合晚報》報導,此事于去年4月26日晚上8時30分左右發生,地點位於聖淘沙的丹戎海灘俱樂部。

被告是今年26歲的趙小恬(譯音),案發時是新傳媒國際新聞導播。她今天蓄長髮、綁馬尾,在母親陪同下面控,一度垂頭。



她面對8項控狀,包括使用刑事武力以阻止警務人員執行職務,以及因向警員罵粗話,觸犯防止騷擾法。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法官今早判她坐牢兩周,但被告有意上訴,目前被保釋在外。

事發地點是聖淘沙丹戎海灘俱樂部一個游泳池。
事發地點是聖淘沙丹戎海灘俱樂部一個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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