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長:需刻意擬提案嗎?

提案,就是在一個團體裡,提交到會議裡討論及決定的建議。

通常,各社團及政黨組織,都會在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裡,擬出涉及政經文教的提案來討論,以表示對國家時事發展的關心,如果沒有爭議,出席者就會舉手,一致通過有關提案。

通過的提案,必須提呈給相關部門過目,才算完成整個程序,至於有關提案能否發揮效果,則不在社團控制範圍之內,但至少它已完成了本身的責任。

最近森美蘭中華大會堂舉行會員大會時,通過了33項涵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宗教的提案,更有會員詢問提案是否有發給相關部門,以及是否有相應行動。

據森華堂主席陳永明回應,森華堂會員大會提案有寄函給政府部門,當中有者確有回信,有者則沒有回音。

社團組織在會員大會通過的提案,有否交到相關部門,的確是值得正視及探討的問題。

許多社團都面對青黃不接的窘境,為物色接班人而煩惱不已,會務交由秘書或僱用兼職座辦來處理,試問還有時間將提案翻譯成國文,然后呈交給相關部門嗎?

如果提案只是在大會中熱烈討論,過后卻沒交給相關部門,之前的討論也只是“自己講自己爽”,浪費會員時間。

如果沒有能力完善處理提案,就別為了“人有我有”而刻意去做,因提案沒交到當局手裡,根本就不會受到關注,有關提案也只是一張廢紙而已,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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