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霹大臣機構法定地位 2農民申請准令被駁
‧霹州土地迫遷訴訟‧
(布城2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霹靂州2名端洛華裔農民在土地迫遷訴訟中,挑戰霹州大臣機構法定地位的准令申請。
聯邦法院法官拿督阿茲哈裁決時指出,申請者在法律及產權上皆沒有權力使用有關土地,且霹州大臣機構的條規及農民的利益沒有直接關連。
他說,申請人也沒有法定地位去挑戰霹州大臣機構的違憲課題,反之農民卻已非法佔用有關土地,因而駁回申請人的准令申請,但法庭沒有諭令2名農民支付堂費。
2名申請者黃志榮及羅伯友,今日與來自霹州農民自救大聯盟的支持者,出庭聆審。出席者有社會黨前總秘書阿魯仄萬。
他們不滿因霹靂州務大臣機構徵地被迫在14內清空土地,要求聯邦法院宣判霹靂州務大臣機構的成立,是否適當和符合憲法、霹靂州議會是否可成立這個機構,提出准令申請。
加重個人利益
霹州大臣機構代表律師拿督費魯斯陳詞時說,有關土地是在首答辯方霹州大臣機構的名下,但上訴人已擅自侵入佔用有關土地約40年,首答辯方沒有必要繼續讓上訴人非法使用有關土地。
他說,上訴人只是要加重其個人利益,即是有關土地的開墾一方。
上訴人代表律師翁翰程則說,上訴人具有法定地位挑戰霹州大臣機構地位違憲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