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求偿26亿案 若无暂缓令 纳吉须答辩
(吉隆坡20日讯)随着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昨日向法庭,提出申请撤销马哈迪状告纳吉求偿26亿案后,高庭谕令纳吉若无法本月28日向高庭取得暂缓令,以暂缓此案的法庭程序,他就须入禀答辩书。
此案也在今日过堂,马哈迪代表律师哈尼夫向媒体说,辩方在昨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该案,但法庭也指示,一旦纳吉无法在本月28日前取得该庭令,必须向法庭提呈有关该案答辩书。
他指出,起诉方和辩方必须在该日期前提呈书面陈词,同时,法庭也择定在6月23日下午2时聆讯此案。
纳吉代表律师为旺哈米尔也证实,纳吉在昨日通过律师入禀法庭,申请撤销该案,因起诉方滥用法律且无法清楚列明,究竟纳吉在何处出现失当。
该案副主簿官为尔沙里曼。
起诉方除前首相敦马哈迪,还有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和浮罗交佁区部妇女组前党员阿妮娜,于今年3月23日入禀高庭,指纳吉出任首相职行为失当,索赔26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