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警誤殺黑人案  獲輕判緩刑5年 無需入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紐約華警誤殺黑人案  獲輕判緩刑5年 無需入獄

梁彼得周二在庭上宣讀陳述。(美聯社)
梁彼得周二在庭上宣讀陳述。(美聯社)

美國紐約華裔前警員梁彼得,早前被裁定2013年開槍誤殺黑人青年格利罪成。法官週二輕判梁彼得緩刑5年,以及社區服務800小時,無需入獄。



陪審團2月初裁定梁彼得誤殺罪成,最高可判監15年,是自2005年來首次有警員在執勤時開槍被定罪。法官田丹尼週二將控罪改為疏忽殺人罪,最高可判監5年。

梁彼得聽取判決後表示從未想開槍,並再次向格利家人道歉,他說:“我的生命永久改變了,希望大家給我機會改過自新。”

格利的親人聽過判刑後,在庭外相擁而哭。量刑時,數十名示威者聚集在法院外,部分聲援梁彼得,部分為格利家屬。



2013年11月,梁彼得與同事夜間在紐約一棟民居巡邏時,向樓梯下方暗處開槍,擊斃28歲一子之父非裔格利。梁彼得供詞時指是他的手槍擦槍走火,也不知暗角有人。

梁彼得今年2月初被定罪後,引起全美華人憤怒。逾10萬華人在全美超過43個城市舉行聲援梁彼得的示威集會,要求司法公正。

判刑當天,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梁彼得。(路透社)
判刑當天,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梁彼得。(路透社)

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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