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不满判决上诉 法医无新证据维持原判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总检察署不满判决上诉 法医无新证据维持原判

布斯纳达(前排右起)和艾力布森,向卡特嘉(前)讲述法庭判决,前排左3为依兰斯仁。
布斯纳达(前排右起)和艾力布森,向卡特嘉(前)讲述法庭判决,前排左3为依兰斯仁。

工程师暴毙扣留室案
(芙蓉20日讯)印裔工程师3年前在淡边扣留室毙命案,芙蓉地庭以法医无法出示新证据为由,维持验尸庭的原判。



总检察署因不满芙蓉验尸庭之前的判决,即死者身上的49道伤痕,是由警官和扣留室的其他囚犯所致,这些伤痕皆是硬物攻击、虐待和殴打造成,而提出上诉,唯今日遭地庭法官玛蒂哈驳回。

芙蓉验尸庭验尸官拿督嘉吉星,于去年1月28日对死者卡鲁那尼迪(当时43岁,来自淡边利民济)的死因,作出上述宣判。

当时的判词也提及,警方未有在死者受伤时,及时提供医疗援助和留意死者,警方也没有在当时及时阻止虐打死者的其他囚犯。



总检察署去年10月13日针对此案上诉,并找来以法医莫哈末沙为首的6人法医团队,重新针对此案展开调查。

玛蒂哈在研究由莫哈末沙提供的验尸报告后,基于后者无法出示新证据,故不接受提呈的报告,并宣布维持原判。

她宣读判词时说,法医团重新调查此案时,并未重新翻看案发时的闭路电视,他们也以不同的照片展开调查,更曾在调查进行前,与原本负责此案的法医莎丽华,有所接触及讨论。

她说,法医也在聆讯期间提呈另一份验尸报告,报告引用警方指死者胸口伤势,是在进行心肺复苏术(CPR)时所致的说法,然而死者当时未有进行心肺复苏术。

死者家属代表律师之一的艾力布森说,法医应依照程序调查此案,而且此案至今仍未有警察被采取纪律行动,或任何人士被提控上庭。

此外,死者母亲卡特嘉、弟弟依兰斯仁及家属今早皆现身法庭,了解案件进展,另一名律师团成员为布斯纳达。

新闻背景
死者涉嫌殴妻被捕

死者卡鲁那尼迪于2013年5月27日,因涉嫌殴妻被警方逮捕,被扣留在淡边扣留所接受调查期间,于6月1日被警方发现陷入昏迷,经医务员检查后证实死亡,死因为“肝脏脂肪变化”。

不过,其家人发现死者多达49道伤痕,怀疑死因另有内情,要求开设验尸庭调查。

验尸庭去年1月28日宣判,死者身上的49道伤痕,是由警官和扣留室的其他囚犯所致,这些伤痕皆是硬物攻击、虐待和殴打造成。

当时的判词,也指警方未有在死者受伤时,及时提供医疗援助和留意死者,警方也没有在当时及时阻止虐打死者的其他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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