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美籍孩子回国先取探访证 逗留期内申请公民权
妇人带着外籍孩子改嫁我国公民,孩子是否可以更改国籍。
⊙陈小姐说,她是大马公民,不过早年到美国工作,在当地与美国人注册结婚,并与前夫有一个孩子。
“后来我们离异,办了离婚手续,孩子也跟随我生活。”
她指出,在数年后,她认识一名来自大马的男子,并谈恋爱。
“我们在一起3年多,对方想回大马发展,并向我求婚,要我跟随他回国。”
她说,她本人对回大马发展并没有意见,然而她担忧孩子的国籍问题。
她指出,孩子是在美国出世,当年也仅在美国注册,并没有到大马领事馆登记。
她说,孩子在美国出世拥有美国国籍,如果要跟随她来大马,是否会有问题,还是她可以为孩子申请更换国籍?
★林若辉律师
以事主情况来说,孩子是美国国籍,若要带孩子回来我国,是需要为孩子向移民局申请长期探访准证(Social Pass)。
有这准证,她的孩子可以在我国逗留一段时间,期满后也可以申请更新,而这期间,她也可以为孩子申请我国公民权。
在孩子未有公民权之前,还是会以外籍人士对待,如上学、医疗等,都与公民收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