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界燊:山竹園合約申請被拒 不放棄追問
獨家報導:梁儀雅
(檳城21日訊)山竹園合約已交給反貪會調查,檳州民青團的山竹園合約申請被拒。
該團代團長盧界燊向《中國報》透露,本月12日他接獲檳州秘書處來函,指其申請不被批准。
“我在上月28日提出申請。雖然現在被拒絕,但我還是會鍥而不捨追問這合約,因為山竹園土地買賣存在不少待釐清的部分。”
他說,州秘書的信件指他可以在信件志期的21天內,向上訴委員會上訴,因此他會考慮上訴。如果再次被拒,他就待山竹園調查案結束後,再提出申請。
他透露,其實他前後已經向州政府提出約10次申請,包括壟尾一項發展計劃的合約、可負擔房屋指南、峇央灣和峇央珍珠的填海計劃資料,及最近的山竹園合約。
申請10次僅批一次
“我唯一拿到的就是可負擔房屋的指南資料,其餘文件,州政府都以不同理由回答我。”
盧界燊舉例壟尾的發展計劃,州政府聲稱沒有該計劃的合約;至於峇央灣和峇央珍珠的填海計劃資料,就需要簽法定聲明。
“之前並不存在什麼法定聲明,直到我要申請填海計劃的合約時,突然被告知有法定聲明的條件。”
盧界燊強調不會簽署法定聲明,因為這違反資訊自由法的目的,因此他建議在州議會上修改這項法令,撤銷法定聲明的條例。
他說,該黨也曾經申請Spice體育館的合約,可是州政府一開始指該合約已經在2012年公開,因此不會再給申請;不過之後又說該公開合約會有法律問題。
“可是,州政府在2012年公開該合約時,又沒有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