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复制车 青年被截查控4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网购买到复制车 青年被截查控4罪

陈忮槶(左2)误信“二手车商”,除了损失1万800令吉,还惹上官非。左起为李培龙、刘开强、邱家仁及罗有福。
陈忮槶(左2)误信“二手车商”,除了损失1万800令吉,还惹上官非。左起为李培龙、刘开强、邱家仁及罗有福。

(吉隆坡21日讯)华裔青年通过网络购买二手本田爵士(Honda Jazz)车受骗,取车2周后遭陆路交通局在马路上拦截,被告知是复制车,除了汽车被拖,还被控上法庭,面临4项罪状!



4项罪状分别是使用复制车、盗用他人车牌、使用假车牌及汽车没有保险,据陆路交通局官员说,4项罪状一旦成立,罚款或达3万令吉。

他一共支付了1万800令吉,包括订金、头期和预先两个月贷款供期,但没领过收据。

他坦承因急需代步工具及对方提供一条龙服务,才会掉入对方的圈套,更不幸惹上官非。



来自吉隆坡甲洞的陈忮槶(35岁,保险员)说,去年12月,通过买卖网站出售其日产Sentra认识了一名来自关丹,自称为二手车商的巫裔青年,提出好价格欲与他交易。

提供一条龙服务

“之后遇车祸汽车全毁,对方反向我推销其一辆2006年的本田爵士,还提供我一条龙服务,包括处理车险、路税、转名及通过贷款公司借贷,因我的名字在银行已被列入黑名单。”

更甚的是,对方还在1月尾和“车主”到吉隆坡市中心与他见面,“车主”答应以低过市价5000令吉的价格,即3万4000令吉交易,基于种种便利考量,他马上银行转帐1800令吉的订金。

“两周后我支付8000令吉现金的头期,及签署由对方准备的‘合约’,我在3月杪取车时,再支付对方要求预付的两个月贷款,即1000令吉,对方说迟些会把收据和相关文件寄给我,而车卡则须还清4年多的贷款后才能转名。”

没清楚阅读“合约”

陈忮槶坦承在此事件中过于疏忽,在交易过程中,没事先确认对方身分,也没清楚阅读“合约”内容就签名。

他至今没见过对方的名片、身分证、车卡等,因一心只想快点处理买卖程序,没顾虑太多。

“我见买者也很爽快,所以就过账,至于签署的合约,我也没有详细阅读。”

他说,他在4月13日遭陆路交通局拦截时曾致电对方,当时对方没接听,隔日再联系,对方的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

“我当天刚好是在旺沙玛朱陆路交通局前的红绿灯前被拦截,执法员检查我的汽车后说是复制车,车牌也属另一辆同款但不同颜色的本田爵士的,我被带到该局,汽车被充公,还被控上法庭。”

买二手车要谨慎

隆雪汽车暨银业公会会长邱家仁呼吁民众购买二手车时要谨慎,必须先确认对方身分才交易。

他建议民众必须到有恰当公司的二手车行交易,并要求对方出示二手车商的证明书。

“有任何疑问,可向公会查询,不要因为价格便宜而和身分不明的二手买家交易,以免得不偿失。”

他周四出席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开强召开青年陷入购买一辆复制车圈套记者会时,这么指出。出席包括公会副总务罗有福及财政李培龙。

刘开强说,他将协助受害者致函陆路交通局和警方,要求彻查事件,因为受害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

“类似的案件,我们于今年已接获第7宗,其中3宗发生在外坡,4宗在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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