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買到複製車 青年被截查控4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網購買到複製車 青年被截查控4罪

陳忮槶(左2)誤信“二手車商”,除了損失1萬800令吉,還惹上官非。左起為李培龍、劉開強、邱家仁及羅有福。
陳忮槶(左2)誤信“二手車商”,除了損失1萬800令吉,還惹上官非。左起為李培龍、劉開強、邱家仁及羅有福。

(吉隆坡21日訊)華裔青年通過網絡購買二手本田爵士(Honda Jazz)車受騙,取車2週后遭陸路交通局在馬路上攔截,被告知是複製車,除了汽車被拖,還被控上法庭,面臨4項罪狀!



4項罪狀分別是使用複製車、盜用他人車牌、使用假車牌及汽車沒有保險,據陸路交通局官員說,4項罪狀一旦成立,罰款或達3萬令吉。

他一共支付了1萬800令吉,包括訂金、頭期和預先兩個月貸款供期,但沒領過收據。

他坦承因急需代步工具及對方提供一條龍服務,才會掉入對方的圈套,更不幸惹上官非。



來自吉隆坡甲洞的陳忮槶(35歲,保險員)說,去年12月,通過買賣網站出售其日產Sentra認識了一名來自關丹,自稱為二手車商的巫裔青年,提出好價格欲與他交易。

提供一條龍服務

“之后遇車禍汽車全毀,對方反向我推銷其一輛2006年的本田爵士,還提供我一條龍服務,包括處理車險、路稅、轉名及通過貸款公司借貸,因我的名字在銀行已被列入黑名單。”

更甚的是,對方還在1月尾和“車主”到吉隆坡市中心與他見面,“車主”答應以低過市價5000令吉的價格,即3萬4000令吉交易,基于種種便利考量,他馬上銀行轉帳1800令吉的訂金。

“兩週后我支付8000令吉現金的頭期,及簽署由對方準備的‘合約’,我在3月杪取車時,再支付對方要求預付的兩個月貸款,即1000令吉,對方說遲些會把收據和相關文件寄給我,而車卡則須還清4年多的貸款后才能轉名。”

沒清楚閱讀“合約”

陳忮槶坦承在此事件中過于疏忽,在交易過程中,沒事先確認對方身分,也沒清楚閱讀“合約”內容就簽名。

他至今沒見過對方的名片、身分證、車卡等,因一心只想快點處理買賣程序,沒顧慮太多。

“我見買者也很爽快,所以就過賬,至于簽署的合約,我也沒有詳細閱讀。”

他說,他在4月13日遭陸路交通局攔截時曾致電對方,當時對方沒接聽,隔日再聯繫,對方的手機已處于關機狀態。

“我當天剛好是在旺沙瑪朱陸路交通局前的紅綠燈前被攔截,執法員檢查我的汽車后說是複製車,車牌也屬另一輛同款但不同顏色的本田爵士的,我被帶到該局,汽車被充公,還被控上法庭。”

買二手車要謹慎

隆雪汽車暨銀業公會會長邱家仁呼吁民眾購買二手車時要謹慎,必須先確認對方身分才交易。

他建議民眾必須到有恰當公司的二手車行交易,並要求對方出示二手車商的證明書。

“有任何疑問,可向公會查詢,不要因為價格便宜而和身分不明的二手買家交易,以免得不償失。”

他週四出席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劉開強召開青年陷入購買一輛複製車圈套記者會時,這麼指出。出席包括公會副總務羅有福及財政李培龍。

劉開強說,他將協助受害者致函陸路交通局和警方,要求徹查事件,因為受害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

“類似的案件,我們于今年已接獲第7宗,其中3宗發生在外坡,4宗在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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