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巫統開除黨籍 阿妮娜上訴被駁回
(布城21日訊)上訴庭今早駁回巫統浮羅交怡區部婦女組前黨員阿妮娜,就她被開除黨籍的事項所提出的上訴。
上訴庭法官拿督黃達華在宣讀判決時指出,任何政黨所發生的糾紛,必須透過庭外解決方式解決。
現年40歲的阿妮娜是在去年9月1日,入稟高庭就被開除黨籍一事,向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及執行秘書拿督阿都拉勿所提出訴訟遭駁回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她在訴狀中指出,巫統黨章第20條文闡明只有獲得黨最高理事會委任的紀律局成員,才有開除黨員的權力,並指東姑安南在去年9月1日和2日向媒體和民眾公開開除她的信函後,才將有關信函交給她,因此以黨章第20.7條文開除她的做法即違憲也無效。
阿妮娜是在去年8月28日,入稟高庭向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追討回匯入他私人銀行戶頭的26億令吉“捐款”余額,結果遭開除黨籍,她曾提呈抗議書給巫統,要求黨在3個工作天內對開除其黨籍,作出解釋及撤回命令,但東姑安南拒絕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