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巫统开除党籍 阿妮娜上诉被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巫统开除党籍 阿妮娜上诉被驳回

(布城21日讯)上诉庭今早驳回巫统浮罗交怡区部妇女组前党员阿妮娜,就她被开除党籍的事项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法官拿督黄达华在宣读判决时指出,任何政党所发生的纠纷,必须透过庭外解决方式解决。

现年40岁的阿妮娜是在去年9月1日,入禀高庭就被开除党籍一事,向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及执行秘书拿督阿都拉勿所提出诉讼遭驳回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她在诉状中指出,巫统党章第20条文阐明只有获得党最高理事会委任的纪律局成员,才有开除党员的权力,并指东姑安南在去年9月1日和2日向媒体和民众公开开除她的信函后,才将有关信函交给她,因此以党章第20.7条文开除她的做法即违宪也无效。



阿妮娜是在去年8月28日,入禀高庭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追讨回汇入他私人银行户头的26亿令吉“捐款”余额,结果遭开除党籍,她曾提呈抗议书给巫统,要求党在3个工作天内对开除其党籍,作出解释及撤回命令,但东姑安南拒绝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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