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泊!3個月拖1309車 巴生市會促車主覺醒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亂泊!3個月拖1309車 巴生市會促車主覺醒

轎車被拖走,車主也需承擔拖車費。
轎車被拖走,車主也需承擔拖車費。

報導:陳毅強
(巴生22日訊)巴生市議會今年1月至3月為止,共拖走1309輛涉及違例停泊的轎車。



網絡日前流傳著名為“巴生的朋友,來看看MPK(巴生市政局)怎么‘拖車’!!!”的影片,引來網民熱議。

巴生市議會執法組主任安迪里阿爾曼受訪時指出,市議會執法組並未針對任何人,拖車行動是為提醒駕車人士不要胡亂泊車,更不應濫用殘障人士泊車位。

他說,該組單在今年3月就有538輛車被拖,車主除接獲300令吉罰單,也需繳付100令吉的拖車費。



執法組依法行事

“根據2005年地方政府法令(巴生市議會)第8(1)條文,交通工具不能隨意停泊在市議會準備的泊車位以外的地方。”

他說,除了上述條例,巴生市議會也會以2007年巴生市議會陸路交通指令第36(2)(e)條文(違例停車)為執法基礎,主要針對阻礙或錯用殘障人士泊車位的駕車人士。

他指出,市議會經常都接獲公眾投訴不負責任人士胡亂停車,尤其是巴生新鎮(Bandar Baru Klang)、東姑可拉那路(Jalan Tengku Kelana)一帶。

他重申,市議會執法組一直依法行事,拖車並非針對任何人,只是希望能提高公路使用者的覺醒。

泊殘友車位罰單不能減

自2014年起,所有錯誤使用殘障人士專用泊車位者,罰款一律不能減免。

巴生市議員李富豪受訪時說,市議會于2014年通過,違例泊車罰單可上訴或要求減免罰款,惟停泊殘障人士專用車位的罰單不可減免。

“市議會迄今仍嚴厲執行有關政策,市議會也有張貼相關公告。”

他說,殘障人士可向市議會申請泊車貼紙,以免泊車在殘障人士專用車位時接獲罰單,也不必展示泊車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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