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殺人案 鄭捷判死定讞
(台北22日綜合電)台灣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最高法院開庭生死辯論后周五宣判,合議庭依4條殺人罪、22條殺人未遂罪,判處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鄭捷成為第42名待執行槍決的死囚。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2014年5月21日案發,兇嫌鄭捷拿鈦鋼刀揮砍車廂內逃竄的乘客,造成4死22輕重傷。
一、二審法院日前都依4條殺人罪、22條殺人未遂罪,判處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鄭捷不服,他上訴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7日開庭生死辯論,並創下首例提訊被告出庭。鄭捷當庭再次向被害人及家屬致歉。
鄭捷也批評監所環境,指所內人犯都在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使受刑人成為“人形廢棄物”,並說矯正署乾脆改名“懲罰署”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