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屋主不修 求助管理層或帶上庭
樓上漏水,具電流短路風險,但對方不願維修。
⊙陳女士指出,她居住在陸佑路一帶的4層組屋底層,去年11月起開始,住家廚房開始有從樓下漏下來的水跡。
“之後情況日益嚴重,如今客廳和睡房也遭殃,到處是水跡,睡房部分地方更長出青苔。”
她指出,住家電錶靠近漏水區域,她的母親曾因此而觸電,所幸無大礙。
她說,她曾多次致電和信息2樓屋主,但對方並未回覆,直到他們請求水供公司人員前來,對方才回電,卻以諸多理由搪塞,不願解決漏水問題。”
“水供公司人員也曾說過對方屋子已經沒有水錶,但不解對方住戶為何仍有水使用。”
她補充,2樓的屋主是把房子出租給緬甸籍人士,該間房子約有18人居住,時常大聲喧嘩擾民。
“我弟弟在上星期也曾口頭要求屋主在2個星期內解決漏水問題,但至今屋主仍未行動。”
陳女士想了解,如何以法律行動解決上述問題,並想詢問組屋的房子是否有限制租戶人數。
★林若輝律師
事主可以先向組屋管理層求助,請他們協助要求2樓屋主出來接洽相關問題。
萬一該屋主不願意負責,事主可自行前往房屋仲裁庭或聘請律師將問題帶上法庭。
至於組屋人數限制,一般上因衛生和清潔上顧慮是不允許那麼多人同住,事主可先向管理層投訴,若不行再向市議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