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代读法定声明造假 马青报案促查彭文宝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质疑代读法定声明造假 马青报案促查彭文宝

马青峇眼区团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彭文宝,左起为区团福利主任陈政桄、区团团长萧俊德、洪祖锖、署理团长黄义伦及区团理事杨元良。
马青峇眼区团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彭文宝,左起为区团福利主任陈政桄、区团团长萧俊德、洪祖锖、署理团长黄义伦及区团理事杨元良。


(本报刘峻宾摄)



(北海22日讯)疑有人替彭丽君发表虚假法定声明,马青峇眼区团代表今早到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00条文(虚假声明),调查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槟州马青署理团长洪祖锖强调,马青并没试图“袒护”彭丽君,而是要让彭丽君知道,发表虚假和造假法定声明是一项严重罪名。

彭丽君是槟首长林冠英位于宾鸿路住屋的前业主,事件曝光后,彭文宝于3月22日,以“远房亲戚”的身分代读彭丽君的法定声明。

洪祖锖在4名马青团员陪同下,今早10时45分到麦曼珍警局报案。



洪祖锖说,他质疑有关被彭文宝代读出来的声明很可能是造假,而声明书上的签名,也很可能不是彭丽君本人所签署。

他认为,法定声明书必须亲自读出,否则被造假的可能性高,他希望彭丽君明白这一点后,亲自对外公开证明这份声明书的真伪。

他强调,做出可接纳为证据的虚假声明,可在刑事法典第199条文下被控,同时,若有人借用造假的法定声明,也可在刑事法第200条文下被控。

他说,由始至终,彭丽君从未公开露面;因此,峇眼马青决定报警,要求警方调查彭文宝。

他也促请反贪污委员会,尽快完成首长以低于市价买房一事的调查,给予民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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