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丧生青年大爱留人间 一家人捐器官
独家报导:刘伟俊
(吉隆坡21日讯)昨日车祸丧生后,获家人为他捐赠器官的青年刘东胜,遗爱人间之余,也更感化了其家属和亲戚,决定一起签署捐赠器官同意书,延续散播死者的爱心。
由于死者刘东胜车祸后,身体内脏受到一些损坏,目前只能捐出下半身骨骼,原本打算捐出的左右眼球已不能达愿。
无论如何,死者的大爱情操,将永远遗留人间。
死者三哥刘东龙(33岁)今午接受电访告诉《中国报》,自昨日新闻报导家属一致同意把弟弟器官捐赠出去后,获得不少网民赞扬及祝福。
他说,其父母及2位哥哥受此事感化,全家人预料下周会签署捐赠器官同意书;他本身约在10年前,已签下捐赠器官同意书。
双亲同意决定捐出
刘东龙说,死者生前不曾提起要捐赠器官,不幸遇车祸身亡后,其兄长突想起能让弟弟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
他指出,在双亲同意下,决定捐出死者器官,希望借此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说,死者遗体今午从吉隆坡中央医院太平间领出,随后送往增江积善堂打斋,并在周日(24日)出殡。
刘东龙呼吁全马公众效仿其弟做出有意义的善举,尽量在生前签署捐赠器官同意书遗爱人间。
此事于昨日凌晨4时30分,在隆市敦拉萨路前往彭亨路的交通圈路段发生。
一名华裔银行职员刘东胜(24岁)发生车祸不幸身亡,其兄长接获噩耗,立即赶往医院进行认尸手续,其后与双亲商议,决定把死者一些器官捐出。
刘东龙:可选择捐赠器官
刘东龙呼吁公众能自行填写器官捐赠卡,日后往生,能继续遗爱人间!
他说,公众填写器官捐赠卡时,能自行选择往生后捐出身体哪一部分的器官。
他说,尽管公众生前已填写器官捐赠卡,但若往生后,其监护人或家长拒绝捐出往生者的器官,医院是必须尊重他们的决定。
他透露,根据我国法律,往生者依然在世的父母或监护人,才有最后决定权,决定是否捐出往生者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