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北捷残杀酿4死 最高法院判4个死刑
前年在台北捷运列车内持刀随机砍杀,造成4死22伤的男大生郑捷,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虽破例提讯郑捷到生死辩论庭亲自陈述,让郑捷边重申认错歉意边为监所人权抱不平,出尽锋头,今天上午仍以郑捷手段凶残、泯灭天良、已无教化可能等理由,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定谳,郑捷升格为全国第43名等候枪决的死囚。
最高院最近一次维持死刑定谳,是前年9月认定犯下竹东卡拉OK纵火5死命案的彭姓男子罪无可逭,彭男与郑捷同样都被律师主张有精神障碍、不应判死,但最高院都不采纳,时值新旧政府即将交接、废死正反论辩之际,最高院今藉郑捷杀人案宣判结果,似乎表明并未消极废死。
郑捷(23岁,在押)前年5月21日下午4时许,在北捷板南线龙山寺站开往江子翠站的列车上,持钛钢刀在91秒内随机杀人,造成解青云、张正翰、李翠云、潘碧珠4人枉死,另有22人轻重伤。
郑捷落网时口出狂言:「杀完人很舒坦!」、「事发时若父母在车厢内也照杀!」宣称从小立志做大事,犯罪动机为日子过得很辛苦又没勇气自杀,故意选择站距最长的捷运路段,在密闭车厢内快速大量杀人,就是想「被判死刑」。
侦办本案的新北地检署以「地狱般的惨状」形容事发2分30秒内,乘客在车厢内惊慌奔逃与负伤景象,郑捷刀刀攻击被害人要害并立刻转换下个目标,「不断执行残虐犯行,无法让人感受到丝毫人性」,委托台大医院做精神鉴定确认郑捷仅有反社会与自恋人格,并无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碍等减免刑责的情况,检方前年7月起诉郑捷求处死刑。
郑捷虽在一审辩论终结时,松口表示:「若有机会出去不会再杀人。」二审审理时更首度当面向旁听的被害人与家属道歉,一、二审仍痛批郑捷性格如豺狼凶残无情、犯后态度恶劣至极、人神共愤,依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合并判处郑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上诉后,最高院本月7日为郑捷破例提讯在押被告到生死辩论庭亲自陈述,郑捷也把握机会,用3分钟朗读3点声明,一边重申犯错后的歉意,一边却出人意料为监所人权发声,指受刑人被当成「人形废弃物」,矫正署应改名「惩罚署」等等,仿佛良心未泯、仍对他人有关怀之心。
(文:苹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