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流互感器電線對調影響電錶 廠商被追討逾7萬電費
(新山22日訊)一家工廠因電流互感器(CT)損壞斷電,國能派人維修後,其中兩條電線竟對調,影響電錶,廠商之後被追討逾7萬令吉電費。
廠商原本甚感欣慰,國能在維修電流互感器後,使原本每個月約1500至1800令吉的電費,降至500至600令吉,為他的工廠省不少電費。
詎料3年後,他收到國能來信追討逾7萬令吉的累計電費,讓他驚覺事態嚴重。
要求到吉隆坡處理
在烏魯地南烈光鎮經營製作展覽會用具工廠的鄭新祥(45歲,住在烏魯地南開屏山莊)今早在馬華政府事務協調主任鄭志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他於10年前買下烈光鎮的一家工廠,在2011年時,工廠因為電流互感器損壞而斷電,國能之後派人維修,而他當時不在工廠。
他說,直到2014年,他收到國能來信,指電流互感器的電線對調,導致電錶較慢,因此要向他追討高達7萬290令吉81仙的電費。
“事後我們前往新山國能詢問,但不受理,後來2015年1月再次收到來信,最終新山國能才安排我們於6月與來自吉隆坡國能的官員在新山會面。”
他提到,當時該名官員詢問他是否有意償還電費,但是並不是他在電流互感器上動手腳,所以要求當局給予合理解釋,後來官員便說會將此事交由吉隆坡國能處理。
鄭新祥等了許久未接到當局的回復,還以為事情已經解決,直到約3個星期前竟接到國能發出律師信。
“我再度前往新山國能詢問,但官員指事件已交由吉隆坡處理,並要求我於5月9日到吉隆坡與國能官員見面,簡直令人無所適從。”
事主:國能若認錯可商討
若國能願意承認是其公司技術失誤,事主願意與國能商討合理收費,以解決問題。
鄭新祥說,國能少收電費,是因為國能人員在維修時有技術性失誤;由於錯不在他,只要國能承認失誤,他願意與國能協商合理收費,但若結論不合理,他將採取法律途徑。
另外,鄭志文說,國能要求事主去吉隆坡會面,非常為難事主,畢竟事主是生意人,很難抽出時間前往吉隆坡。
他說,早前國能的代表律師也表明,事主可以在國能新山分行解決問題,無需特地跑到吉隆坡總部,但是新山分行官員的說法卻不一。
鄭志文也在現場致電國能的代表律師,對方已答應安排雙方於本月24日會面,他也將陪同事主出席,協助事主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