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州蘇丹納茲林沙殿下,最近在一個場合有提及,發展商為了賺取豐厚的利潤,多著重在推建高價豪華房產,而沒有推建足夠的中低價位房子,讓草根大眾,想要擁有自己的房子,變得越來越困難。
這真是講中草根百姓的心事。現今的房屋,最便宜的小型排屋,都在10萬令吉以上,市場上很難再找到10萬令吉以下的新房子,舊房子也因而水漲船高,也許殘舊和面積窄小的2手房子,會在10萬令吉以下的價位。
很多打工族年輕小家庭,都想擁有自己的房子,但在大馬目前的薪制下,以及國家社會的環境中,越來越沒有能力,購置自己的房子,除非得到父母的協助。
在大馬,很多房子是被拿來“炒”的,越炒房價越高,賺錢的是“炒家”,辛苦的是大眾。而且,政府並沒有甚么房產業監管條文,來保護各階層人民,在住房方面的權益保障。
買不起房子的年輕家庭,只能以很高的租金,去租房子棲身,這對大馬的子民,是一種生活的壓力,一旦買房子,房貸可能變成終生的債務。
然而,我看到,在歐洲一些國家,就以瑞士來說,政府對房產的管制很照顧草根,政府不鼓勵房地產炒作,政府強調,房子應該是用來住,而非用來炒作賺錢。
由于政府不鼓勵房產經濟政策,除了第一間房子,其他的房子買賣轉手,會被征抽很高的稅務,因此,民眾不會熱衷買自住以外的房子來牟利,房價得于維持在合理的水平。
政府也會規定發展商推行的房產計劃,必須保留若干巴仙的平價房子,讓草根民眾能擁有自己的房子。
草根人民不會急于要把錢用在買房子方面,因為可以用更合乎利益的租屋方式,住得很舒服。
租戶的權益得到保障,業主每隔5年,必須為房子翻新油漆一番。既然租房子比自購房子來得划算,草根民眾就沒有要買自己房子的壓力,生活可以更輕松,把錢用在其他提升生活品質方面。
讓草根民眾有生存空間,住得起,是基本的人權,是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愛民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