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评论 李少荣:反对党比非法移民更不受欢迎
继砂拉越州大量将反对党领袖列为“不受欢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之后,最近也闹出沙巴也禁止一些反对党议员入境沙州,引起许多猜测。
沙巴成立大马第20条款及砂拉越成立大马第18条款,皆说明这2州有移民权力,这项权力也被列入宪法。
东马两州一直使用这项权力;除了反对党领袖被禁止入境之外,另一个可感受到东马两州的移民权,即是外州居民入境这2州都需要护照,最近10年才放松让其他州属居民以大马卡,再填写入境表格即可入境。
林吉祥曾被禁入沙
这项权力也禁止许多外州专业人士和雇员自由在东马工作,除非他们申请到工作准证。
沙巴过去也多次行使这项权力,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曾被列为不受欢迎人物,他一抵达亚庇机场,立刻被移民局官员架起,抬上飞机离境。直至沙巴团结党于1985年执掌州政权之后,才解除他入境禁令。
被拒入境者包括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淑沁,公正党方面包括班丹国会议员拉菲兹、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等人。除此之外,净选盟前主席拿督安碧嘉也是其中一名被列为不受欢迎的人物。
没阐明移民权条件
努鲁去年与蔡添强涉及与“苏禄公主”合摄,被州政府逮到机会,在州议会上动议禁止他们入境。其他被列为不受欢迎人物至今都不知他们被禁入境的真正理由。
沙巴律师陈德明指出,法律上没有说明州首长使用移民权的条件,因此,州首长在指示移民局禁止特定人物入境是不需给予任何理由。
两州首长至今没详细说明禁止反对党入境理由;虽然如此,被禁者都是来自反对党,已清楚反映禁入境是政治因素;唯一令人纳闷是,为何非法移民能轻易入境和在沙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