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賢炳:學校董事部註冊 集體呈教育局事半功倍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張賢炳:學校董事部註冊 集體呈教育局事半功倍

■初選理事名單出爐,21人將在未來一年,帶領森美蘭華校董事聯合會繼續前進;前排左6起為李兆祥和張賢炳。
■初選理事名單出爐,21人將在未來一年,帶領森美蘭華校董事聯合會繼續前進;前排左6起為李兆祥和張賢炳。

森董聯會會員大會暨理事改選
(芙蓉24日訊)森美蘭華校董事聯合會主席拿督張賢炳指出,森州各校當務之急就是盡快處理學校董事部註冊事宜,因此希望各校呈交文件給該會,以便收集後以集體方式呈給森州教育局,相信可讓申請工作事半功倍。



他說,該會早前已拜會森州教育局主任魯絲妮,獲得後者贊同上述做法,並認為此做法確實較為簡易。

“由於各校提呈的時間不一,導致本會在處理董事部註冊事宜上,面對一定的困擾。”

他說,據他所知,森州一些華小早前已自行提呈資料給該局,唯他希望他們可複印所有申請文件,並呈交給該會,以便該會可協助統一處理。



張賢炳今早在新會所,出席該會“2016年度會員代表大會”暨第33屆(2016-2017)理事改選時,這么指出。

助統一處理

他呼籲各出席的學校代表,在返回各校後,向校長作出上述交代。

針對學校水電費撥款,張賢炳指出,教育局已在4月將撥款匯入各校銀行戶頭,各校校長可自行檢查,若有學校仍未接獲款項,可向各教育署跟進。

他坦言,該局會依據各校的水電費作出撥款,唯該筆款項的頂限為5000令吉,若學校的水電費高於該筆款項,學校需自行承擔。

此外,他透露,該會單靠每月4000令吉的租金收入,僅足夠支付行政費,所以該會需舉辦基金籌款活動,以充當森州華小的活動基金。

“希望森州各華小與我們配合,時常舉辦活動,唯我們將盡量提供活動經費和基金。”

晏斗烏魯干中華小
冀速辦土地轉名手續

針對晏斗烏魯干中華小搬遷課題,張賢炳指出,該校董事部已於4月20日致函至綠峰嶺發展商,清楚列明3名土地委託人,以便雙方可盡快進行土地轉名手續。

他指出,發展商早前要求校方先建設華小後,才進行轉名手續,唯由於此方式不符合華小搬遷手續,即先進行土地轉名手續,再由教育部審核後,才可進行華小建設工程,導致該校搬遷工作停滯不前。

“在我們向發展商講解學校搬遷事宜後,發展商董事部將於5月召開董事會議討論後,才可進行土地轉名手續。”

張賢炳透露,一旦簽署土地轉名手續,才可展開華小建設工程。

另一方面,森董聯會共有87間會員學校,週日出席大會投票的代表有37間,至於出席會員大會的代表則有84人,所以會員大會已達到法定數目。

仁保8華小無意遷至IOI保留地

馬口啟文小學董事長莊其祥直言,仁保縣8所華文小學皆無意願搬遷至IOI屋業計劃的華小保留校地,因為一旦決定搬遷,該間華小就需進行硬體設備建設工程。

“在華小搬遷事宜,教育部已明文規定,涉及的華小家長需簽署同意書,只要有一名家長不同意,該計劃便告吹。”

莊其祥透露,該縣只有馬身華文小學的學生人數上升,其餘7所華小的學生人數皆下滑,一些華小的巫裔學生人數甚至比華裔學生還多。

他坦言,馬口的人口老化,加上新生代已往城市周邊地區遷移,導致該縣的生育率大幅度降低,以致該區的華小學生人數銳減。

莊氏說,該縣某華小早期擁有逾1500名學生,但現今只跌剩約600人。

此外,張賢炳指出,森州仍有數所微型華小,希望能與森董聯會配合。據他所知,森那美發展商擁有一塊作為華校發展用途的土地,任何有搬遷意願的微型華小,可與森董聯會接洽,該會將給予協助。

森董聯會第33屆(2016年至2017年)初選理事名單(共25人提名,選出21人)

1)張賢炳 80票
2)李揚仁 77票
3)吳小銘 77票
4)李兆祥 77票
5)蕭福才 77票
6)張慶生 77票
7)余輝祥 76票
8)張錦祥 76票
9)陳清治 76票
10)庄其祥 76票
11)林岑 76票
12)蘇金記 75票
13)蕭慶 75票
14)陳金麟 74票
15)許標 74票
16)林昌偉 74票
17)李國業 74票
18)趙金土 73票
19)黃文妮 71票
20)梁子傑 71票
21)陳致祥 71票

註:森州董聯會複選將於本月30日(星期六)傍晚6時,在新會所進行。


2016年會員大會提案

1. 促請政府必須根據地區華裔人口的需求,撥地及撥款增建華小及國民型華文中學,良好策劃微型華小遷校計劃,以免因學生人數減少而面對關閉。

2. 促請教育部恢復國民型華文中學的國文校名(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地位,明文規定校長及副校長必須具備華文資格。在所有國民型中學實行雙語教數理計劃及華文科必須列入正課,每週至少5節(175分鐘)。

3. 促請教育部培訓更多華印裔教師及雙語教師到中學執教,以平衡中學各族教師人數比例。

4. 促請政府允准增建華文獨中,及全面承認獨中統考文憑,錄取獨中生為公務員,並列為進入國立大專院校就讀學術資格,以免流失人才。

5. 吁請政府簡化開設學前教育班條件,在各源流學校開設學前教育部,減輕家長的子女教育費負擔。

6. 吁請政府一視同仁,把各源流政府資助學校水電費及電話費等,納入中央付款制。

7. 至少每三年評估學校類型一次,以便根據學校類型分配校長、副校長及行政人員,以免影響學校行政及教學正常操作。

8. 促請教育部檢討及改善華、淡小國文課程綱要,課本及教材內容必須符合第二語文之教育原理和程度;歷史課程綱要及課本內容,必須符合我國發展史實及多元種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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