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须符3条件 周美芬:缺一开不成
(马六甲24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一些在家托儿所业者不获准注册,主因是不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3项条件。
她说,这3项条件是,业者欲获注册就需获邻居同意、需转换托儿所的建筑用途和提呈建筑物图测。
她说,在转换建筑物用途的申请费用高,而建筑物图测则需专业咨询,费用也较高,是小型业者无法负担。
“因此,该部正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协商,简化申请程序,鼓励业者注册。”
“希望地方政府考虑到在家托儿所是一项社区服务,而非一门生意,因而能减少营业执照费,以免加重业者负担。”
少过4孩童不需注册
周美芬今早在马接峇鲁新村与托儿所业者对话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她说,目前该部无法告知有多少在家托儿所没有注册,因许多托儿所都是属隐藏式操作。
她吁请家长送孩子到托儿所时,必须确保托儿所安全性,即了解有关托儿所是否已注册、拥有受训练保母及由多少个成人照顾多少名孩童。
她说,虽然在家托儿所照顾的孩童少过4人不需注册,但该部还是呼吁正操作的在家托儿所提出注册申请,该部将给予协助。
“业者一般除了面对地点问题,也面对缺乏受训保母,我们正与一些机构协商及合作,推出在线受训课程,让保母一边工作,一边接受培训。”
出席者包括马华亚罗牙也区国会议员拿督古乃光、甲州妇女、家庭发展及福利行政议员拿督拉蒂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