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所須符3條件 周美芬:缺一開不成
(馬六甲24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一些在家托兒所業者不獲准註冊,主因是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的3項條件。
她說,這3項條件是,業者欲獲註冊就需獲鄰居同意、需轉換托兒所的建築用途和提呈建築物圖測。
她說,在轉換建築物用途的申請費用高,而建築物圖測則需專業諮詢,費用也較高,是小型業者無法負擔。
“因此,該部正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協商,簡化申請程序,鼓勵業者註冊。”
“希望地方政府考慮到在家托兒所是一項社區服務,而非一門生意,因而能減少營業執照費,以免加重業者負擔。”
少過4孩童不需註冊
周美芬今早在馬接峇魯新村與托兒所業者對話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她說,目前該部無法告知有多少在家托兒所沒有註冊,因許多托兒所都是屬隱藏式操作。
她吁請家長送孩子到托兒所時,必須確保托兒所安全性,即瞭解有關托兒所是否已註冊、擁有受訓練保母及由多少個成人照顧多少名孩童。
她說,雖然在家托兒所照顧的孩童少過4人不需註冊,但該部還是呼籲正操作的在家托兒所提出註冊申請,該部將給予協助。
“業者一般除了面對地點問題,也面對缺乏受訓保母,我們正與一些機構協商及合作,推出在線受訓課程,讓保母一邊工作,一邊接受培訓。”
出席者包括馬華亞羅牙也區國會議員拿督古乃光、甲州婦女、家庭發展及福利行政議員拿督拉蒂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