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商公會促美國 公佈違例蝦業出口商
用違例抗生素養蝦風波
獨家報導:楊美玲
(吉隆坡24日訊)馬來西亞水產商公會會長邱興順期希望美國聯邦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公佈使用違例抗生素的國內蝦業出口商名單,以揪出害群之馬。
他說,蝦是我國水產業出口之一,本地人民也喜愛吃蝦,若市場上銷售的蝦具有違例抗生素,這不但打擊蝦業出口,也令消費者恐慌而不敢吃蝦,蝦產量因此滯銷。
他也促請漁業局,關注及嚴密監督此課題,避免養蝦業因小撮違規業者牟利,影響我國養蝦業的發展。
邱興順是針對FDA檢測西馬出口到美國的蝦,含有違例抗生素成分一事,接受《中國報》電訪時,這樣指出。
他說,衛生部自修改醫藥法令后,已禁止養蝦業者使用抗生素飼養蝦,所以該會逾160名會員,摒棄使用抗生素對抗蝦病菌,因為這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可改善水質
他說,國內蝦飼料生產及供應商屬國際投資公司,它們須遵守衛生部條例,生產和供應的蝦飼料不能含有違例抗生素成分。
詢及何種情況下使用抗生素時,他說,一般不會把抗生素運用于患有“蝦類早期死亡綜合症”(EMS)的蝦苗上,因為這種蝦苗在很小隻成長初期即死亡。
“在控制病菌方面,公會鼓勵業者用改善水質及養蝦場環境,避免病菌滋生。”
他舉例,蝦養殖的數量,需與養殖蝦池的面積及深度標準相符,否則高密度的蝦量會造成養殖池的排泄物加倍,加劇排泄物產生病菌的風險。
詢及本地的蝦苗供應時,邱興順說,本地蝦養殖業者多數採用購自美國的母蝦品種繁殖;1隻母蝦售價可從數百美元至數千美元,每次產卵量約數十萬顆。
供應商:養蝦勿太依賴藥物
蝦苗培育及供應商勸喻養蝦業者,勿過于依賴使用藥物性,如抗生素治療患病菌的蝦,對生態環境及人體是雙重損害。
不願具名的蝦苗培育及供應商受詢時說,儘管衛生部允准一部分符合安全及衛生標準的抗生素,供養蝦業用途,但這種抗生素只能治標,未能達到長期性治本之效。
他說,部分養蝦者在蝦苗階段或成長期中,使用抗生素對抗病菌,抗生素的藥效期約5至7天;抗生素在蝦體產生“保護層”以消除病菌(消炎作用)。
他指出,允准使用的抗生素,須先胥視其含有成分和量而論,但一些國家如美國、紐西蘭及澳洲,對檢測蝦的標準和條規嚴格,本地允准使用的抗生素,在這些國家未必獲通關。
長期食用易致癌
這名蝦苗培育及供應商說,肉眼難分辦含抗生素的蝦,需經檢測才能確定,若長期食用,容易致癌;不過,若在捉蝦前7天,抗生素殘留物不會殘留在蝦隻上。
詢及若棄用抗生素,養蝦業者要如何治療或對抗蝦病菌時,他說,業者可採用自然生態的“一物治一物”理論治癒,即加強蝦體內的良菌數量,對抗或削弱毒菌破壞力。
他說,通過“一物治一物”的相互制衡方式,可保護生態環境及生產安全的蝦隻。
“相反的,長期使用抗生素對抗病菌,病菌經過免疫后產生更強力病菌,業者需使用更強效抗生素對抗病菌,這只會造成惡性循環,最終是治標不治本,也破壞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