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課別誤了進度
最近熱浪席捲大馬半島多個州屬,一些學校都向教育部申請停課一至兩天,確保學生的安全。
然而,停課是否影響學生的學習進度,是否需要日後補課,成為家長關注的問題。
經本報向教育部求證後得知,每所學校一年可以申請停課5天,如果持續停課超過5天,才需補課。
校方有權宣佈停課
之前,哥打峇魯的彭加蘭芝柏國中疑校園鬧鬼,逾50名師生在課堂上集體歇斯底里,校方也宣佈停課一天。
不管是天氣問題、學校鬧鬼、水災等其他問題,校方都有權為了學生安全著想,而宣佈停課。
學生學習進度固然重要,但學生安全和健康更重要,各校管理層必須遵循教育部的指示,氣溫持續3天超過攝氏37度以上,就必須停課,讓學生在學中自修,避免學生中暑。
最重要的是,停課之後,校方必須重新校準教學進度,確保跟上教育部所制定的教學進度時間表,以在考試之前完成課本的教學。
教育部應給予各校更大自主權,自行調整教學進度,即使教育部沒有規定停課後需補課,但若校方要學生補課,老師和家長應配合,畢竟這是為學生的利益著想。
自行調整教學進度
若校方決定不補課,老師也可自行調整教學步伐,或在放學後為學生補習,確保學生跟得上課程進度。
雖然學校停課期間,老師必須要照常回學校工作,但學校補課可能會影響老師的假期,這難免會引起老師怨言。
老師應有獻身教育的精神,畢竟老師一年的假期已比其他在私人領域工作的員工多,縱使要犧牲假期為學生補課應該也義不容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