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大道違例廣告牌 梳邦市會4個月發67警告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拆大道違例廣告牌 梳邦市會4個月發67警告信

市議會委任的承包商拆下廣告牌後,就會把有關賬單發給廣告商。
市議會委任的承包商拆下廣告牌後,就會把有關賬單發給廣告商。

(沙登25日訊)今年截至4月,梳邦再也市議會在管轄範圍的大道內,共拆除7個廣告牌結構和4項各類型廣告。



市議會在同一時期,也發出185張行動通知信(NTK)和67張警告信,給非法設立廣告牌的商家。

基於巴生谷大道使用者極多,加上廣告牌效應良好,以致許多商家抱著僥倖心態,在未得到各單位批准下,就罔顧駕駛者安全,擅自設立大型廣告牌。

拆前會發通知信



市議會執照組主任阿法利扎指出,市議會在去年發出920張行動通知信和327張警告信,被拆下的廣告牌結構和廣告,分別是73個及20個。

他今日率隊拆除吉隆坡─芙蓉大道的非法廣告牌時說,除了發出信函給商家,對方也會收到1500令吉的罰單。

吉隆坡─芙蓉大道有57個非法廣告牌,包括39個站立式廣告牌和單柱式巨型廣告牌(Unipole),前者料需要一周時間拆除。

阿法利扎說,在拆除行動前,市議會會在7至14天前發出行動通知信,一旦違例者無動於衷,市議會就委任承包商處理,隨後再把賬單發給商家。

“拆除單柱式巨型廣告需要熟練的承包商,一個平均收費是3萬7000令吉,所以市議會會優先處理站立式廣告牌。”

他指出,基於單柱式的費用昂貴,部分廣告商為免損失慘重,多會趕在拆除行動前,向相關單位提呈申請。

他補充,欲在大道設立廣告牌的商家,在取得大道公司批准、及完成購買保險等技術問題後,就能進一步到市議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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