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放走性侵女童疑犯 2警员今面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涉嫌放走性侵女童疑犯 2警员今面控

性侵女童疑犯(档案照)
性侵女童疑犯(档案照)

涉嫌故意不逮捕强奸犯的2名警员今日被控上庭时,皆不认罪,分别获准以3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推事法拉阿祖拉择定案件于5月25日过堂。

同是巡长级警员,分别来自双溪毛糯及梳邦新村的被告,即沙菲苏迪曼(31岁)和莫哈末纳兹里(38岁),被指于4月14日早上5时,身为公务员,在双溪毛糯的双溪柏隆警察局,故意不逮捕涉嫌强奸4岁儿童的柬埔寨籍嫌疑犯奎多安。

2名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221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及可在第221(b)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及可另加罚款。

30余岁的嫌犯来自柬埔寨,他在干案后遭甘榜村民发现纠众围捕,当中更有人被怒火盖过理智,不断攻击该名男子的下体,导致其下体受创。

2名警员事后受召到场展开逮捕行动,惟女童家人基于家丑不外扬,而私作决定放走嫌犯﹔2名警员因此触犯警方标准作业程序,过后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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