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規劃的泊車位要付泊車費,天經地義,但在大眾付錢的同時,地方政府有責任確保電子泊車繳付機正常運作。
就像在安邦再也市議會範圍,筆者不時在安邦太子園一帶出入,當泊在合法車位的時候,就會拿著零錢包去電子泊車繳付機繳付泊車費。
無奈的是,太子園一帶的機器不接受新硬幣,而重點是,新硬幣已經在市場使用4年了,這些機器仍舊無法使用新硬幣。
至于在吉隆坡市政局範圍,部分位于孟沙區的電子泊車繳付機也是讓人抓狂,雖然同時具有硬幣和一觸即通卡繳付方式,但當遇到“鬧脾氣”的機器,也一樣付不到泊車費。
所謂“鬧脾氣”的情況包括,同一部機器,上午可以用硬幣付費,下午卻突然不行,或者上午可以用一觸即通卡,下午卻不行,不過這些情況時有時無,實在無從確定是什么問題。
比如同事申訴某機器兩種方式都付不到泊車費,但是偏偏我付到,不過我也曾為了付泊車費,試用了3部機器才成功買到泊車票。
另外,孟沙區的電子泊車繳付機還有一個令人懊惱的現象,很多時候新的10仙硬幣都不被接受,有時投了十多個10仙,半數會被退回。
相信大家並非不願意繳付泊車費,但是地方政府要大眾付泊車錢,至少得提供完善的付款方式。
若電子泊車繳付機無法完善運作,駕駛者付不到錢,執法人員又每天報到抄罰單,豈不是為難我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