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不鼓励兴建 公寓式可负担房屋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州政府不鼓励兴建 公寓式可负担房屋

(马六甲26日讯)马六甲州政府不鼓励发展商兴建公寓式可负担房屋。



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环境行政议员拿督依斯迈说,州内的公寓式可负担房屋已多达85%,排屋只有15%。

他说,部分公寓式可负担房屋建议一亩地段兴建220个单位,人口过度密集,州政府也不批准。

此外,他说,有些公寓式可负担房屋建筑面积不到1000方呎,售价却超过20万令吉,超出州政府规定的顶价。



依斯迈说,州内许多人民仍投诉买不起可负担房屋,州政府因此规定,可负担房屋建筑面积至少1000方呎,售价不超过18万令吉。

他说,州政府目前注重可负担房屋计划,惟不阻止发展商兴建其他款项房屋。

逾4万单位待批兴建中

他说,州内目前共有4万多个单位可负担房屋正在等待批准或兴建中。

依斯迈今日为房地产发展商公会甲分会主办,马来西亚高级关税官员协会协办的“马六甲房地产发展商及承包商消费税研讨会”主持开幕致词时,这么指出。

他说,州政府目前规定,每项屋业发展计划的廉价屋及可负担房屋须各占20%,其余60%房屋款式由发展商自行决定。

他说,2013年之前,州内发展商未根据比率兴建的廉价屋高达1万6000多个单位,州政府过后允准发展商将这些单位改为兴建可负担房屋,至今仍有约6000个单位未转换。

房地产发展商公会甲分会主席拿督曹天汉及甲建筑商公会主席陈诗胜等,也出席开幕仪式。

曹天汉:应放宽房屋贷款申请条例

房地产发展商公会甲分会主席拿督曹天汉说,中央银行应放宽房屋贷款的申请条例,因为贷款买屋是投资,并非负债。

他说,我国房贷只占家债约44%,其他债务为车贷、信用卡或个人贷款等。

他说,其他先进国如:澳洲、新加坡等,房贷占家债70至80%,我国应仿傚。

曹天汉说,房地产会增值,因此,贷款买屋应被视为投资,不应与车贷、信用卡或个人贷款等被视为负债。

他说,我国平均每年有50万名新生婴儿,国家每年需要增加25万个单位房屋,否则,房屋将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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