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不鼓勵興建 公寓式可負擔房屋
(馬六甲26日訊)馬六甲州政府不鼓勵發展商興建公寓式可負擔房屋。
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環境行政議員拿督依斯邁說,州內的公寓式可負擔房屋已多達85%,排屋只有15%。
他說,部分公寓式可負擔房屋建議一畝地段興建220個單位,人口過度密集,州政府也不批准。
此外,他說,有些公寓式可負擔房屋建築面積不到1000方呎,售價卻超過20萬令吉,超出州政府規定的頂價。
依斯邁說,州內許多人民仍投訴買不起可負擔房屋,州政府因此規定,可負擔房屋建築面積至少1000方呎,售價不超過18萬令吉。
他說,州政府目前注重可負擔房屋計劃,惟不阻止發展商興建其他款項房屋。
逾4萬單位待批興建中
他說,州內目前共有4萬多個單位可負擔房屋正在等待批准或興建中。
依斯邁今日為房地產發展商公會甲分會主辦,馬來西亞高級關稅官員協會協辦的“馬六甲房地產發展商及承包商消費稅研討會”主持開幕致詞時,這么指出。
他說,州政府目前規定,每項屋業發展計劃的廉價屋及可負擔房屋須各佔20%,其餘60%房屋款式由發展商自行決定。
他說,2013年之前,州內發展商未根據比率興建的廉價屋高達1萬6000多個單位,州政府過後允准發展商將這些單位改為興建可負擔房屋,至今仍有約6000個單位未轉換。
房地產發展商公會甲分會主席拿督曹天漢及甲建築商公會主席陳詩勝等,也出席開幕儀式。
曹天漢:應放寬房屋貸款申請條例
房地產發展商公會甲分會主席拿督曹天漢說,中央銀行應放寬房屋貸款的申請條例,因為貸款買屋是投資,並非負債。
他說,我國房貸只佔家債約44%,其他債務為車貸、信用卡或個人貸款等。
他說,其他先進國如:澳洲、新加坡等,房貸佔家債70至80%,我國應仿傚。
曹天漢說,房地產會增值,因此,貸款買屋應被視為投資,不應與車貸、信用卡或個人貸款等被視為負債。
他說,我國平均每年有50萬名新生嬰兒,國家每年需要增加25萬個單位房屋,否則,房屋將供不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