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6日訊)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主席丹斯里賽哈密指出,無障礙( accessibility)與方便度,是公眾決定是否使用公共交通與德士服務的首要考量。
他透露,該委員會一項民調結果顯示,超過80%受訪者認為,應讓手機應用程式召車服務Uber(優步)與GrabCar繼續運作;同時,無障礙的服務,是乘搭的首要考量。
他說,Uber服務方便乘客、車輛干淨舒適,對傳統德士行業造成衝擊,因此,該委員會正與多個部門,探討德士業並存的雙贏方案。
解決召車服務弊端
“我們正和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討論有關網上召車服務問題,不過,立法管制手機應用程式召車服務,是多媒體委員會權限。我們必須確保現有德士業可以繼續生存,不會在公共交通服務領域被淘汰。”
賽哈密今日為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學院主辦的公共演說,主講陸路公共交通轉型過程后,在記者會針對該委員會採取甚么行動,管制網上召車服務的問題,發表上述談話。
“目前,吉隆坡的德士司機收入只有1000令吉左右,處于城市貧窮線下,因此,我們將會向政府反映克服德士業問題的看法。”
至于吸納Uber服務運作模式的問題,賽哈密指出,Uber的運作模式有可取之處,但不能照單全收,傳統德士業者應該提高方便度。
“Uber是私人轎車,如果是我本身的車,我會愛惜,不允許車內有異味等等。許多Uber是兼職的,司機也有禮貌。”
他強調,政府必須設法解決手機應用程式召車服務的弊端,尤其是這類召車服務涉及安全、保險保障及司機資料的問題。
窮人才搭公車?
大馬人應改變觀念
賽哈密認為,馬來西亞人應改變“公共交通服務是低收入群的代步工具”觀念,才能提高公共交通服務使用率。
“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不是國人首選,很多時候是最后選擇。這是心理因素造成的,人們認為,公共交通屬于低收入群的代步工具。你必須改變這種想法,你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因為你覺得這不符合你的身分。”
賽哈密週二在莎阿南一場講座會上指出,我國高官,包括部長、副部長、部門秘書長等等,應以行動支持公共交通服務。
他強調,在媒體前展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是不足夠的,也無法對增加公共交通服務使用率,帶來很大的幫助。
他也提到,在國家汽車政策下,國人受鼓勵擁車,也是我國公共交通服務使用率偏低的其中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