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健勇:社會需要性壓抑還是性解放?
一個社會的領導層要選擇政策的時候,他們永遠是選擇保守那一方的,包括現在很多人以為開放的美國,在大選時,候選人也會盡量的讓人民覺得他是個家庭觀念強和有宗教信仰。在性觀念上,國家的政策會間接影響民風。
對比起清朝的華社,美國的性文化是相對的保守。清朝的年代,妓院是合法的,三妻四妾也正常,男同性戀會被清朝的人認為是一種癖好(如同偏好臭豆腐),但,是不會如同現在的美國,會被特定群體憎恨,一些甚至還被人打死。
簡單的說法:領導層總是好像在管教著一個孩子般,認為人民還不夠智慧,一放縱就會亂了社會迭序,除了法律,必須也用到道德文化來做壓抑性的監管。
用立法宗教抑制
用個簡單的例子:一般朋友都有一個道德共識,朋友妻不可淫。但我們不能就此而刪除掉我們生理和心理上的反應。所以,政治家們就得想辦法,在古代政治家也就是道德家,何者道德皆由政治家制定,他們就有律法上的通姦罪。
但立法之後,還是有人犯通姦,所以就用宗教無形力量的恐嚇,告訴你對人家老婆起了慾念,就是罪或有業障的。
如此,你就會在發現自己對人家的配偶有慾念時,自己省覺犯罪了,進而開始壓抑自己的行為想法。
這個方法是奏效的,因為人民自己成為自己的道德警察。
我們必須知道,所有的性壓抑都是用道德包袱來執行,所有的包袱都只是給你看到單方面的資訊,有的還是單方面扭曲的資訊。例如,我常見一些好心勸人禁慾的宗教人士,會完全罔顧科學,而很迷信的講慾望的壞處,例如:手淫後會遭邪氣入侵身體。
應教育如何面對
問題是:用罪惡感、羞恥感來壓抑自己的人性,是一種多此一舉兼後患無窮的處理。
舉例,一個女生被灌輸性是骯髒的,就假設這信念也保護了她一生,直到結婚後,卻被告知要婚姻幸福,要享受跟老公做愛。二十多年來你們都教我寡慾做貞女,現在結婚後,卻要我跟老公享受情慾?
試問,我怎樣可以突然間扭轉過來呢?
性壓抑只有一個情況下我是認同的,當你的慾望是會實際的造成人家的肉體或精神上的傷害時,你確實是需要壓抑。
性壓抑最大的死罪,是不讓你為自己思考。所以,對比之下,開放的性觀念,沒有被罪惡感壓迫自己的思考,反而容易教育他們如何安全的面對自己慾望和不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目前的社會,男人的性觀念是不被壓抑的,有很多性伴侶的男生會被朋友視為神;女人的普遍上是性壓抑,一旦被發現有很多性伴侶則會被貶為淫賤。
問題是:性解放的男人和性壓抑的女人,待在一段婚姻裡,會有什麼問題呢?
(署理總會長)